四十九年前的今天,1966年1月28日,中国政府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20世纪60年代末,中国人口迅速增长。因为巨大的人口压力,政府最终成立了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生委),计划生育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策。此后,计划生育逐渐加强。随着时间的推移,计划生育也在逐渐改变。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其中提到“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启动实施独生子女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标志着“单独两孩”政策将正式实施。2015年1月26日,在上海市CPPCC委员现场咨询会上,上海市卫计委家庭发展处处长樊华告诉记者,根据上海市卫计委的统计,目前上海进入婚育年龄的女性中,90%符合“单独二孩”政策,但申请二孩的比例不到5%。“单独二孩”计划生育政策再次成为热门话题。下面小编带你走进中国“计划”生育的历史。
建国之初,中国人口开始了快速的“转型增长”,即死亡率下降,出生率居高不下,导致人口加速增长。马寅初发现并把握了人口快速增长与国民经济不相适应的各种矛盾。1958年2月,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马寅初和邵力子两位先生再次提出了计划生育的主张,但他们与当时的政治气氛格格不入。
实际上,计划生育是毛泽东创造的一个词。1956年10月,毛泽东在会见外宾时说:“夫妻之间应该制定一个家庭计划,规定他们一生要生几个孩子。”
1957年反右扩大化后,出现了认识上的分歧。此外,从1959年到1961年的三年自然灾害导致了人口的低负增长。计划生育工作也停止了。
在“第二个五年计划”中生产的迅速扩大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毛泽东开始改变他对“节育”的态度。1958年1月28日,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毛泽东认为“人多是好的”,“人还是少的”。同时,他还认为,当人们有了文化,他们就会“节育”自己。所以从1958年到1961年,“计划生育”几乎处于停滞状态。
1962年以后,人口开始出现补偿性生育。党中央、国务院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然后由于10年文革,人口迅速增加。从1966年到1971年,每年净增人口2000多万。形成了人口增长的第二个高峰。
1971年7月。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指出:除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地区外,其他地区都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力争在第四个五年计划中取得显著成绩。人口增长开始放缓。
1982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确定计划生育为基本国策。1993年9月,首届中国人口奖授予马寅初。图为当时的海报。
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明确提出实行现行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计划生育于20世纪70年代开始实施,1982年被确认为基本国策。2002年升级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的口号随之风起云涌。“流不流,抢房抱牛,触目惊心”等等,无异于对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公然漠视和无情践踏。
对命令式、强制式、恐吓式口号的清理,对温暖和谐、通俗易懂、贴近人心的新口号的推荐,是一个有价值的转折点。赋予温暖的口号更多有形无形的生存空空间,潜移默化地影响和融入人们的生活,让人感知和期盼人口计生工作重塑人性管理、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的新形象。
200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指出今后的主要任务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001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标志着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始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
200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人口和计划生育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阶段。
2012年,怀柔区人口计生委在人口文化园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书籍、折页、避孕药具、扑克牌、t恤等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避孕节育等生殖健康知识。
2014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今天全文播发。《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