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大陆居民因探亲、访友等原因需要前往台湾的,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大陆居民来往台湾通行证》。
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三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第六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运孙肆安局提出申请。第七条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旁轿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第九条 公安机关受理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的申请,应当在30日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紧急的申请,应当随时办理。第十条 凯档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由公安机关签发或者签注旅行证件。
1、去台湾要办两个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个人游入台许可证》。
2、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人自行前往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证(建议出行前15个工作日开始办理;符合异地办理通行证条件者建议提前25个工作日办理)。办理证件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同时需要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3、如申请人是《审批表》背面列数的工作单位职员,须出具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表格右上角的照片请于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指定拍摄的照相馆拍照。办理好通行证请于指定日期内交至为您办理入台证的旅行社,以便后续操作。申请人携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2面清晰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本复印件一份(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4、办理《个人游入台许可证》请至户籍所在地有资质旅行社办理台湾入台证,应备资料如下:申请书(照片不必贴在申请书上,所有资料必须填写详细,不能空白)。照片(白底2吋清析照片),与申请书分开给。申请人身分证正,反二面都要。大通证照片页及G签,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申请人户全户户口卡(空白页不需要)。
5、财力证明:存款证明(必须人民币五万元以上,重点是开立日期必须于送件日当天开始算起,往前推一个月或一个月以上的日期),公司在职证明(必须使用公司正式纸张填写。重要是必须填写职位,年薪15万人民币RMB以上的证明,公司章戳必须清晰,且必须写清币种、开具日期)。
6、中国大陆所发之金卡(一定要金卡或白金卡),正面必须要有申请人之英文姓名,反面必须要有申请人之亲笔签名。紧急联络人(必须在同一户口上之直系血亲,如果不在同一户口上,必须开立公安关系证明),或是组团社经理级以上人员也可以做为担保人(但必须要附上身分证正,反二面,表格,在职证明,)联络人表格签名栏,一定要手写,联络人之身分证正,反面,户口卡一定要,联络人必须年满20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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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台湾办理通行证过程:带身份证到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中心办理通行证。通行证期限是五年。
台湾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给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的旅行通行证件。入境台湾地区时,和台湾地区"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发给的入台证一并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