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学生学生证可以在学校学生处进行办理
不慎损坏学生证、校徽,现有本人交付书面补发申请,向学院领取“学生证补办申请表”,如实填写,经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院办公室盖章,携带损坏的原件到学生处办理。
不慎丢失学生证、校徽,应及时向学院办公室报失、登记;对丢失学生证者,须登报声明该证作废,要求补发时,应填写“学生证补发申请表”并经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院办公室审核、盖章后报学生处,办理登记手续,缴纳登报费,从登报之日起须有一个月考察时间,确无找回可能时给予补发。考察期间如找回,可与学生处联系撤回申请。
【法律依据】:《学生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学生证是具有学校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的个人身份证明,由教务处统一制作,由各学院发放给通过入学资格审查的学生并填写内容,加盖钢印,注册后生效。学生应爱护,妥善保管并规范使用学生证,学生证仅限学生本人在有效期间使用,过期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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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学生证可到学校的教务处,有专门负责学籍管理的老师,本校学生如果需要办理学生证的话,一般是两种形式:1、学校统一办理,新生入学之后由学校统一办理,每个学期交回学籍管理老师负责“注册”盖章;2、学校不统一办理,有需要的学生由班主任出面到学籍管理老师那里办理学生证。
法律分析:办理学生证可到学校的教务处,有专门负责学籍管理的老师,本校学生如果需要办理学生证的话,一般是两种形式:1、学校统一办理,新生入学之后由学校统一办理,每个学期交回学籍管理老师负责“注册”盖章;2、学校不统一办理,有需要的学生由班主任出面到学籍管理老师那里办理学生证。学生证是由学校统一办理的,新生入学后,每个学期交回,由学籍老师注册盖章后即可。学校不统一办理,需班主任向学籍管理老师申请办理学生证。学生证能用来证明自己的身份,证明在该学校就读,拥有学生证还能享受许多优惠。”学生证,就是刚入校时由学校签发给该校已获得学籍的学生的身份证明证件,用以证明学生在该校就读并证明学生身份。一般上面会有盖有学校钢印的本人一寸彩色或者黑白照片,如是大学生,所在学院以及班级,还有在校年限(入学时间--毕业时间)。
学生持学生证可以享受乘坐火车、汽车、外出旅游等优惠待遇。学生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新生学生证和校徽的发放在新生入学报到两周后开始办理。学生证是国家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是由学校签发给该校已获得学籍的学生的身份证明文件,用以证明学生在该校就读并证明学生身份。学生应妥善保管、爱护和使用,谨防丢失。新生入学后,经复查合格并取得学籍者,可发给学生证。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持学生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系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加盖“注册章”后有效。学生退学或毕业离校时应缴回学生证,由学校统一注销后,给学生留作纪念,学生带着毕业证离校。对丢失或故意不缴者,视情况给予适当罚款。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四条 按照省级有关部门职业教育招生规定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新生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取得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