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可以通过生育保险报销。人工流产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根据《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项目费用。
流产可以报生育保险吗?
流产可以报销生育保险。这是由于我们国家的生育保险规定,所以如果一个女人堕胎后想报销,她必须记得带医院内部的发票。这张发票包括所有检查发票、手续费发票、医疗费用发票。然后,医院必须出具有医生签名的计划生育证明。另外还有医院的公章,也要写怀孕多少天做的人流。有了这些东西,你就可以去当地社保部门报销了。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流产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下列标准支付。生育保险报销包括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续费用。报销比例因地区而异。一般女性生育保险75%,男性50%,只能报一方。
(1)流产、分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1、引产后7个月每人1600元;
2.堕胎每人1000元。
(2)流产和计划生育手术费支付标准:
1.门诊流产:200元;
2.住院流产。引产:800元;
3.药物流产:300元。
流产一次可领几次生育保险
女性流产两次可报销,怀孕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女职工产前检查费限额为400元。12周以上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为600元。16周以上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为800元。终止妊娠或分娩28周以上产前检查费1100元。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生育津贴为15天。12周以上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生育津贴30天。如果妊娠从16周到不足28周终止,生育津贴为42天。正常生育或者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
1.现在提倡怀孕后办理准生证。办理准生证后,不允许流产,流产后不审批准生证。
2.意外流产要及时上报计生办,查真伪,查真相。
3.如果及时向计生办报告,计生办没有及时检查,不批准生育证可以向人民政府投诉。
4.如果你没有及时向计生办报告,投诉会非常困难。如果是人工流产,说是意外流产,出具证明的医生要承担法律后果。
流产后生育保险和单位怎么交钱?
参保妇女在计划内生育或流产的,可在就近的区县社保中心申请生育保险待遇。请遵循以下程序。
(一)处理凭证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一方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的,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殖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具有转账功能的实名制活期存款原件及复印件(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局任选其一);
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应分别携带以下资料:
(1)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外省市户籍的育龄妇女,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生育证明;
(3)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出院小结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注明产妇分娩(难产或顺产);
(4)男方是军人的,应携带军人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携带市或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生育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表格
1.你必须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三)处理结果
1.符合申领生育保险待遇规定的,社保经办人员应当当场办结手续,打印相应的《审批表》一式两份,个人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2.如果资料不全,社保经办人员会打印业务登记回执,明确告知需要补充的资料。填完资料后,他们可以凭工商登记回执和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继续办理。
3.如果不符合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社保经办人员会当场告诉你不能办理的原因,并退回全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