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六条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保险人均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第三十五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第三十六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条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第五十八条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补交保险费,恢复合同效力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申办退保流程
1、亲临客服中心办理
①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
②投保人身份证(退保金为0时,可使用身份证复印件)
③以投保人为户名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折复印件
④保险单(仅退附加险时或者为电子保单则无需提供)
2、委托他人前往客服中心办理
①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
②授权委托书
③投保人身份证件(退保金为0时,可使用身份证复印件)
④代办人身份证件
⑤以投保人为户名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折复印件
⑥保险单(仅退附加险时或者为电子保单则无需提供)
3、电话办理
消费者可以拨打95519电话进行客服退保
二、申办退保材料
1、投保人的申请书,被保险人要求退保的,应当提供投保人书面同意的退保申请书
2、有效力的保险合同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3、投保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供投保人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
扩展资料:
申办退保注意事项
1、如果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接收保单,最好提前通知保险公司。其次,收到保险单后,一定要亲自填写保单回执,并注明日期
2、如果犹豫期最后一天是在节假日期间,绝大多数公司可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受理
3、投保人必须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对自己还不够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内容,要及时向代理人询问,以免误保
4、保监会要求各家保险公司对购买投资连结险和分红险的客户进行100%的电话回访,并进行电话录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该抓住这个时机,将自己从代理人处了解的权益通过电话,在回访人员那里进行核实,以保证合同能够满足需要,为自己和家人提供一份妥贴、周到的保障
5、退保的投保人无需任何理由,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口头请求无效
6、申请退保的资格人为投保人。如果被保险人申请办理退保,须取得投保人书面同意,并由投保人明确表示退保金由谁领取。
7、投保人申请退保,合同生效满两年的,保险公司收到退保申请后退还保单现金价值;缴费不满两年的,保险人收取从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后,剩余部分退还给投保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犹豫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