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类人禁止离婚(六个条件不允许离婚)
近年来,农村发展迅速,农村的城市化不仅为农民打开了赚钱的道路,也使他们的思想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婚姻为例。以前农民对婚姻没有太多想法。只要能过得好,就算过不了,也要为了孩子活着。基本上没人提出离婚,免得邻居笑话。但现在不同了。近几年农村离婚率飙升!
现在在绝大多数农民眼里,夫妻两个如果活不下去了,将就一下,对他们来说都是一种折磨。与其互相折磨,不如直接离婚。
但是,有三类人禁止离婚。就算去民政局离婚也会被拒。
①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为了保证军人的婚姻权益,只要现役军人不提出离婚,另一方提出的离婚请求就视为无效;
②当女方身心脆弱时,如在孕期、产期或产假期间,男方提出的离婚请求被认定为无效。
③离婚请求被有关部门驳回后,半年内禁止再次提出离婚请求。
以上三类人禁止离婚,不代表其他人也可以离婚。属于这六种情况的,不允许离婚。
①离婚意向不明确的夫妻;
②没有合法结婚证的夫妻;
③登记离婚时,由他人代替签字;
④在子女教育、赡养老人、财产分配等方面。,夫妻双方未能达成协议;
⑤提供的离婚材料不真实的;
⑥在别有用心离婚的情况下,如:为了更多的拆迁补偿款,为了村里更多的财产,为了分家等。
农村年轻人的闪婚已经成为社会的热门话题。坠入爱河很容易,但在一起很难。新婚姻法中提到的禁止离婚和禁止离婚,本意是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对待婚姻,但并不是绝对禁止离婚。婚姻不易,可做可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