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乘客免费携带的行李不能超过20千克,高铁上不能办理托运,但对于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超重部分会补收四类包裹运费,在高铁每节车厢的连接处都有行李存放处,若有大件行李可以放至此处。根据铁路部分规定,儿童携带物品重量体积为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它旅客20千克。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每人免费携带物品的重量和体积为:儿童(含免票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残疾人代步的折叠式轮椅和儿童折叠童车可免费携带,不计入上述范围。除了继续按实际运行距离计算外(1至100公里的距离内按0.197元收费),计费重量不再按5公斤为一个收费计算单位,而按每超一公斤,再加上实际运行距离收费铁路旅客须知规定。第五十三条,旅客违章携带物品按下列规定处理,在车内或下车站,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应补收。
要向铁路人员补交运费。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五十三条 旅客违章携带物品按下列规定处理:
1.在发站禁止进站上车;
2.在车内或下车站,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应补收四类包裹运费。对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动物,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
3.发现危险品或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加倍补收乘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
4.如旅客超重、超大的物品价值低于运费时,可按物品价值的50%核收运费。
5.补收运费时,不得超过本次列车的始发和终点站。
扩展资料: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相关法条:
第七十条 行李、包裹分为保价运输和不保价运输,托运人可选择其中一种运输方式。按保价运输时,可分件声明价格,也可按一批全部件数声明价格。按一批办理时,不得只保其中一部分。
第七十二条 按保价运输的行李、包裹核收保价费。一段按行李、一段按包裹托运时,全程按行李核收保价费。保价的行李、包裹发生运输变更时,保价费不补不退。因承运人责任造成的取消托运时,保价费全部退还。
第七十三条 承运人对按保价运输的行李、包裹可以检查其声明价格与实际价格是否相符;与拒绝检查,承运人可以拒绝按保价运输承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坐高铁行李超重可以在乘车区间办理托运。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中规定:
第五十一条 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
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残疾人旅行时代步的折叠式轮椅可免费携带并不计入上述范围。
第六十八条 旅客在乘车区间内凭有效客票每张可托运一次行李,残疾人车不限次数。
第七十条 行李、包裹分为保价运输和不保价运输,托运人可选择其中一种运输方式。
扩展资料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中规定:
第九十一条 托运人在办理托运手续后,可按如下规定办理一次行李、包裹变更手续(鲜活包裹不办理变更),核收变更手续费:
1、在发站装车前取消托运时,退还全部运费。
2、装运后要求运回发站或变更到站的(行李只办理运回发站或中止旅行站),补收或退还已收运费与实际运送区间里程通算的运费差额。
3、旅客在发站停止旅行,要求仍将行李运至到站时,按包裹收费,应补收发站至到站的包裹与行李运费的差额。
参考资料来源:铁路客户服务中心-铁路旅客运输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