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各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上海首次或过期申请护照方法》是上海市处理护照的制度,上海首次或过期申请护照由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负责受理。申请资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本市居民、定居国外且在国内无户籍的中国公民(即华侨)及驻地的现役军人均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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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亲自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监护人为户主的户口簿等)、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且应当签署同意申请人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需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均应当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对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3、7周岁以上申请人须当场采集个人签名。
二、办理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通过“网上预约”(预约地址详见“电子政务平台”)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本市居民办证时限可缩至7个工作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首次或过期申请护照方法
可以到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大厅办理护照,具体地址为: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联系电话:021-289519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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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护照所需资料
一、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二、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五、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普通护照签发服务指南
一、外地人在上海办护照的条件
1、持有有效《上海市居住证》的外省市人员。
2、在沪就业并最近一年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外省市人员。
3、在沪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外省市人员。
4、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二、外地人在上海办护照的地点
1、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咨询电话:289519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7:00。
2、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公地址:蒙自路701号;咨询电话:2303624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8:30-17:00。
3、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公地址:番禺路865号;咨询电话:2303722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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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护照注意事项
1、全部相应证明材料和复印件必须是B5或者A4纸规格;
2、因为需要当即拍摄护照专用照片,所以客人应注意本人的服饰与仪表;
3、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须是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背景颜色为白色,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
参考资料: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办事机构查询-上海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外省市户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