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立案条件 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导语:生活中,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借钱给别人,别人不还的情况。那么债权人应该如何处理对方欠钱不还的情况呢?是选择报警还是直接去法院起诉?
对于债务人欠钱不还的案件,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不受理。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借款。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起诉呢?
一.起诉的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被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第二,起诉形式
起诉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人民法院予以记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投诉的内容
起诉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管辖法院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中几个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由各人民法院管辖。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者的诉讼。
一般来说,债务人欠钱不还时,债权人在收集对方身份信息和证据材料后准备起诉状,可以提交给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