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县区同级。县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与市辖区、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具有同等行政地位,由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直辖市或省直管县管辖。
县名始于春秋时期。秦始皇统一中国时,实行郡县制是郡县制正式建立的开始。
它是中国的行政区划之一,包括属于县级行政区的市辖区和属于乡级行政区的县辖区。其居民主要是城市人口。
在广州,明确规定各区为正厅、局级,相当于地级市,而广州下辖的县为县级,低于各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