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医院是下午2:00开始上班。
一般市的医院都是早上8:30开始接诊,中午12点开始午休时间,下午2:00再开始上班接诊,下午5:30下班。
由于医疗单位与行政单位不同,医疗单位是事业单位、服务单位。除各医院行政值班按上述时间上班之外外,其他科室24小时上班,这些科室的医务人员实行轮班制上班,如辅助科室、化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x光室、24小时值班、病房、急诊、药房等24小时也值班。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简称《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 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以上海第十人民医院为例:
1、周一至周六全天门诊,节假日开诊情况请及时关注医院网站和官方微信。
2、周一至周六挂号时间:上午7:00-11:30,下午I2:00-16:30。
3、开诊时间:周一至周六为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周日全天休息。
扩展资料:
门诊就医流程
1、自费患者:请到服务台咨询后填写《十院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各项目应当填写完整,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是有效地,否则,当出现某些异常情况时医院无法联系到您,由此,可能延误你的治疗医保患者:请到服务台咨询后自助机或收挂窗口挂号
2、门诊挂号当日有效,隔日不退
3、便民服务中心为需要的患者提供轮椅、老花镜等免费服务及门诊预约服务。
4、挂号收费窗口实行通柜,1至6楼均设有挂号收费窗口,特殊患者优先挂号收费窗口为门诊楼1号窗口。
5、药物咨询窗口为22号窗口,当天就诊开出的检查单和药方,请在24小时内付费,过期作废。
6、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物一经发出,一律不允许退换。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第十人民医院-就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