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的旗是行政区划级别,相当于县。
旗是内蒙古自治区特有的县级行政区划级别,和县、自治县、自治旗、市辖区、县级市、林区、特区级别相同。
旗是在清朝初年,仿照满洲的八旗制度在蒙古地区设立的行政区划级别,一直沿用至今。
扩展资料
内蒙古自治区所有旗的名称如下:
1、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
2、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
3、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
4、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扎赉特旗。
5、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科尔沁左翼后旗、库伦旗、奈曼旗、扎鲁特旗。
6、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喀喇沁旗、敖汉旗。
7、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太仆寺旗、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
8、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四子王旗。
9、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准格尔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杭锦旗、乌审旗、伊金霍洛旗。
10、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杭锦后旗。
11.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行政区)
参考资料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划
为内蒙古自治区特有的县级行政区
。清代初年,仿照满洲的八旗制度在蒙古地区设立旗作为基层行政区,沿用至今。截至2004年12月31日,内蒙古境内有52个旗,其中3个自治旗。行政区划是行政区域划分的简称,指国家对辖境进行的行政分区。或者说,它是指国家为了便于行政管理,根据政治、经济、民族、历史等各种因素的不同,把领土划分成大小不同、层次不等的区域,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应的政权机关进行社会管理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