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赴韩目的和行程计划。
2、登陆韩国驻华使领馆的官方网站,浏览有关签证申请信息,下载签证申请表和签证申请所需的材料清单。
3、按韩公布的使领馆领区划分,确定申请递交的使领馆,并按韩方指定的代理机构目录,选择一家,办理签证申请手续。
4、等候签证审核或补充材料。
5、登陆韩国驻华大使馆官方网站查询签证审核结果。
6、领取签证。申请人取得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及时与签证处联系。
一、韩国旅游签证所需材料如下:
1、签证申请表。(韩国签证申请表)
2、照片: 近半年内拍摄的白色背景2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规格:33*48mm或35*45mm。
3、护照: 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
4、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5、经济能力证明资料原件(任选一项):
-- 近六个月信用卡或储蓄卡对账单原件。
-- 近六个月银行流水账单原件(申请签证基准为必须提交两周内开流水账单)。
-- 近六个月社会保险记录。
-- 车辆、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户籍外地的情况(任选一项):
-- 暂住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 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2016-6-6起)。
其他所需资料:
1、在职人员(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户籍者免交):
-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在职证明:需用公司正规的抬头纸打印,信中需要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码、任职时间、职位、每月收入总额、赴韩日期、公司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单位负责人证明信上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
2、退休人员:
需要提交退休证的复印件。
3、在校学生:
- 整本学生证的复印件。
- 需出具学校的准假证明书原件。
4、无业人员:
无业和自由职业者可以提供直系亲属(夫妻、父母)的资产收入证明与关系证明文件。如家庭主妇,需提供配偶的工作证明和资产证明,并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从2017年3月6日起,所有领区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去领事馆递交申请,或找领事馆指定的旅行社代为申请。
韩国驻华使领馆领区划分如下:
1- 驻华大使馆: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
2 - 驻沈阳总领事馆: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
3 - 驻上海总领事馆: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
4 - 驻广州总领事馆: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
5 - 驻青岛总领事馆:山东省。
6- 驻成都总领事馆: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
7- 驻西安总领事馆: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8- 驻武汉总领事馆: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
9- 驻大连领事办事处:大连市的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新区(金州区,开发区,保税区)。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者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未成年人可由户口本原件代替)。
2、请提供完好身份证原件,如因消磁或折损,使馆将无法读取信息。
3、使馆不受理6个月内有韩国拒签记录的签证申请。
参考资料:
韩国签证网站--韩国签证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