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可以在便民服务网点、便利店、邮政支局、邮政代办所等服务网点购买。
服务网点如下:
1、会展中心客服网点(深圳地铁一号线会展中心站内D出口)
2、宝安客服分部(宝安区新安二路68号合和大厦一楼)
3、东昌客服网点(东昌路8号203路公交总站)
4、桃源村客服网点(南山区龙珠七路桃源村26路公交总站)
5、龙岗客服网点(龙岗区中心城龙平西路129号,龙岗汽车总站)
6、老街站客服网点(深圳地铁三号线老街站内B出口)
7、盐田客服网点(盐田区官上路1号沙盐邮政综合楼一楼)
扩展资料:深圳通的种类:
1、银行联名卡
联名卡是由深圳市深圳通有限公司与指定银行联合发行的智能IC复合卡,具有深圳通系统电子支付功能(以下简称电子钱包)以及相应的银行卡功能。
2、企业个性卡
企业个性卡是根据客户需要特别制作并在卡面打印个性化信息、图案的销售卡,属于不记名卡,无押金、不可透支、不可退换。企业个性卡在使用和充值上与普通成人深圳通卡无异。
3、迷你卡
深圳通迷你卡是由深圳市深圳通有限公司推出一种工艺精美,图案生动,极富动感的深圳通销售版迷你纪念充值卡,简称深圳通迷你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深圳通
深圳市公交深圳通可以在各深圳通客服网点、深圳地铁各站点、深圳通便民服务点以及贴有深圳通标识的便利店、社区超市、银行网点、部分地铁沿线的自助售卡机等地办理深圳通卡。从2014年1月1日起,交纳20元押金即可获得一张押金卡,押金退卡时可按规定退还;纪念卡由深圳通公司按市场需求自主定价发行。
深圳通银行联名卡由联名卡合作银行自行设定网点进行销售,市民可通过各发行银行的宣传指示,到指定地点进行办理。具体地点详见各发卡银行机构在媒体和网站的公告。
扩展资料:
《深圳通卡发行使用条款》第五条 深圳通卡的适用范围:
1、深圳地铁、公共汽车、加载深圳通应用的公共自行车、出租车、有轨电车等及贴有“深圳通”标识的便利店、社区超市、餐饮店、电影院、停车场等小额消费应用领域均可使用深圳通卡。
2、深圳通卡的应用范围将在公交领域、小额消费领域逐步扩大,请留意深圳通相关公告。
3、各类贴有“深圳通”标识的消费网点如果不接受持卡人的深圳通卡进行消费,请即与该网点运营商或发卡单位联络。
4、持深圳通卡乘坐地铁、公共汽车等公交工具时,只限于持卡人使用和享受优惠,一人一卡,不允许代人刷卡。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通——办卡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