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办理基本程序:
1、排队拍照,2、填写申请表,3、排队轮号,4、轮到后,提交申请表,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相片和拍照回执,5、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本,6、交费,7、拿回执(回执是领取护照的凭证)。
护照办理所需基本资料
1、申请表
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1份。
注:可以在各省公安厅出入境网下载申请表,也可以在办证大厅现场领取填写。
2、照片
提交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规格一般为48mmX33mm。
注:建议在办证大厅现场照相馆拍摄证件照,以免照片格式不符合标准。
3、身份证明
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提交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4、单位意见
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人员)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现役军人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在广元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申请护照须知
1、提交填写完整且贴有申请人近照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申请人未办理的可提交户口薄)。对于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补)领的,应当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省外户籍居民还需要提交本地居住证);
3、提交符合办理证件要求的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或照片电子版(受理机构为申请人免费采集制证电子照片的可不提供);
4、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护照(含护照变更)的,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省外户籍的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回原籍办理证件);
6、现役军人申请护照(含护照变更),还须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
7、对于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须提交原普通护照;
8、对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补)发普通护照的须提交《申请表》、制证照片,以及原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
9、对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等特殊事由的,可申请加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