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萝岗区属于黄埔区。广州萝岗属于黄埔区。萝岗现在不叫区了。在2014年的时候,国务院撤销了广州市黄埔区、萝岗区,设立新的广州市黄埔区,以原黄埔区、萝岗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黄埔区的行政区域,所以广州现在没有萝岗区,原萝岗区现在属于黄埔区。
广州萝岗区的发展
近年来,萝岗区在广州“东拓”的发展战略下迅速崛起,成为广州连接东莞、深圳、香港等经济发达区域的黄金走廊,未来萝岗将以广州“最适宜投资创业和生活居住的绿色生态新城”的面貌出现。在广州十区二市里,有哪一个区域左拥政策扶持,右揽完善规划支持,脚下还是商业价值相对较低的区域?这样的地方,除了地处广州“东拓”前沿的萝岗外,再无他处可寻。
广州萝岗区属于广州市原市辖区,现已撤销。
萝岗区(已撤销),是广州市原市辖区,曾经位于中国广东省广州市东部,与白云区、天河区、黄埔区、增城区四个行政区相邻,是广州城市发展“东进”战略,发挥开发区的辐射带动作用,统筹城乡发展。
2005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开发区基础上,整合周边农村地区,设立萝岗区,管辖面积393.22平方公里。下辖夏港街、萝岗街、东区街、联和街、永和街、九龙镇5街1镇,共30个居委会、28个村委会,全区户籍人口17.16万(六普)。全区共有生产性企业632家,其中规模以上394家。
历史沿革:
2014年2月12日,广东省政府将《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转发至广州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同意撤销广州市黄埔区、萝岗区,设立新的广州市黄埔区,以原黄埔区、萝岗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黄埔区的行政区域,黄埔区人民政府驻萝岗街道香雪三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