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照要在你户口所属区域的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办理。
下面是重庆各区办理护照地点:
1、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金石大道311号。
2、渝中区公安分局(较场口)出入境办证厅,和平路1号星河城1楼行政服务大厅。
3、渝中区公安分局(鹅岭)出入境办证厅,长江一路86号钱塘玫瑰塆裙楼(鹅岭,市建委旁)。
4、江北区公安分局(红旗河沟)出入境办证厅,洋河一村68号(老海关背后,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旁)。
5、江北区公安分局(鱼嘴)出入境办证厅,鱼嘴镇永和路39号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管委会党群服务中心。
6、南岸区公安分局(南坪西路)出入境办证厅,南坪西路36号(上海城嘉发跨贸中心二楼)。
7、南岸区公安分局(茶园)出入境办证厅,茶园新区广福大道12号区行政中心B区2号楼2楼。
8、沙坪坝区公安分局(都市花园)出入境办证厅,都市花园东路7号。
9、沙坪坝区公安分局(熙街)出入境办证厅,大学城熙街景苑路8号附1050号。
10、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红狮大道)出入境办证厅,红狮大道1号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巴国城对面) 。
11、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白市驿)出入境办证厅,白市驿镇白欣路75号。
12、大渡口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厅,翠柏路100号(大渡口区分局正大门右侧) 。
13、北碚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厅,冯时行路308号。
14、渝北区公安分局(顺义路)出入境办证厅,两路西区(空港新城)顺义路36号渝北区行政服务中心。
15、渝北区公安分局(双凤桥)出入境办证厅,双凤桥街道办事处三楼公共服务中心内(港汇路1号)。
16、巴南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厅,龙洲大道66号(巴南区公安分局大门旁)。
17、两江新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厅,金开大道19号。
18、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入境办证厅,塔山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19、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入境办证厅,双北路103号。
20、涪陵区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顺江大道6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四楼公安窗口)。
21、涪陵区公安局(李渡新区)出入境办证厅,新区公安政务大厅(李渡新区派出所旁)。
22、万州区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江南新区岑公路2号。
23、黔江区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正阳街道巴楚大道333号。
24、永川区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人民北路6号(便民服务中心) 。
25、合川区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南津街希尔安大道223号(行政服务中心A区) 。
26、江津区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滨江新城滨州东路9号。
27、南川区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金山大道11号。
28、綦江区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通惠大道69号。
29、长寿区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桃花新城桃源大道1号。
30、铜梁区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龙门街500号(行政服务大厅)。
31、大足区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棠香街道一环南路东段153号。
32、璧山区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文风路109号。
33、潼南区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桂林街道巴渝大道288号隆鑫中央大街C区7号楼B幢底楼(桂林街道办事处斜对面)。
34、荣昌区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昌元街道昌龙大道43号附27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农业大厦群楼)。
35、开州区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文峰街道开州大道东1333号。
36、梁平区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桂西路15号(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
37、武隆区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凤山街道长峡路66号。
38、城口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南大街1号三楼。
39、垫江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桂西大道南段208号行政服务中心。
40、丰都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8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41、忠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忠州大道红星中路48号。
42、云阳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双江镇望江大道819号。
43、奉节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夔州路74号(交巡警大队旁)。
44、巫山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高唐街道广东中路2号。
45、巫溪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马镇坝春申大道200号 (巫溪县行政服务中心)。
46、酉阳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钟多街道何家坝路558号。
47、秀山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中和街道凤栖北路101号(县公安局大门右侧)。
48、彭水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绍庆街道下坝街38号两江行政大楼2楼。
49、石柱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万安街道甄子坪路166号。
扩展资料:
根据重庆市出入境管理处的规定,办理护照必须由申请人亲自办理(16岁以上),未满16岁的学生必须由监护人陪同办理。
1、 所需材料:
①申请表一份,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并填写完整、真实、清晰。
②彩色护照照片2张 (白底、深色服装,由公安局指定照像馆照像)。
③全家户口本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查验。
④身份证复印件(A4纸),并提交原件查验。16岁以上学生必须提供身份证。
参考资料:
重庆公安出入境网上服务大厅-全市公安出入境办证厅地址
一、联系方式:023-61163260
二、办理地点: 永川区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
办公地点: 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便民服务中心)
三、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表格可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并参照样表填写,也可登录网站http://www.cqga.gov.cn 或关注“重庆公安出入境微信公众号”按照提示流程预约填写。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检测采集回执单(申请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公安出入境受理窗口免费照相或社会化照相馆有偿照相)。
3.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公民除外)(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补发期间,可提交临时身份证)。
4.未满16周岁公民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并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同时提交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监护关系证明(在户政部门已登记或曾提交过监护关系证明的的免提交监护关系证明)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 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监护人的委托书。
监护关系证明包括:《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监护关系公证书。
5. 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
6. 按规定提交或核验指纹信息。
7. 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护照的证明。
四、办理时限:
重庆户口居民7个工作日
外地居民需要20个工作日
一、办护照到哪里去办
1、护照需要分情况办理:
(1)普通市民办护照,必须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大厅办理;
(2)军人办护照要在工作单位驻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清源外。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瞎哗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答神态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
具备条件的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为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