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中华苏维埃政府颁布的土地法中就有优待红军家属、慰劳红军的规定。各地苏维埃政府为红军及赤卫队的官兵筹集粮款,代耕土地,制作军鞋,组织救济红军家属,作了大量优抚工作。
抗日战争时期,各抗日根据地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拥军优属活动。1943年1月15日,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关于拥护军队的决定》,下达关于开展拥军运动月的指示,确定1月25日~2月25日为边区拥军运动月。随后又制定和颁布了《拥军公约》和《优待抗日军人家属条例》。
退役军人服务站。方城县拥军蓝卡在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需持有效证件办理拥军蓝卡。
退役军人医疗蓝卡是为帮助减轻退役军人及其家庭成员就医用药的经济负担,有需求的退役军人及其家庭成员可免费申领。该工作由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具体承办。
江都拥军卡在携《军属证》到办卡地点办理即可办理现役军人家属(配偶、父母、子女)需持有效证件(现役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等有效证件到人武部军事科办理《军属证》。现役军人持现役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现役军人家属持《军属证》,转业、退役军人持转业证、退役证,公交公司办卡地点办理。
法律依据:《关于完善拥军政策增强军人荣誉感的实施意见》 大力扶持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和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创办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的退役士兵,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有税费优惠和不高于 10万元的小额贷款。“拥军卡”中标银行要履行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 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费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