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
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
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登进士第。累迁监察御史,曾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
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贵。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
嘉祐六年(1061年),任枢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故世称“包待制”、“包龙图”。
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后世称其为“包孝肃”。有《包孝肃公奏议》传世。
扩展资料:
包拯为政经历中有近十三年时间担任地方行政长官和京师官,负责地方百姓教化、赋役、钱谷、狱讼等政务,积累了丰富的管理州县的经验。所到之处体察百姓疾苦,爱民恤民,为民请命,历次考评都是优等,政绩斐然。
包拯勤政务实,两袖清风,毫不计较个人得失,在端州“不持一砚归”,调任陕西路转运使不图虚荣,拒绝更换高品级的官服,其最为人津津乐道的是足智多谋,明察善断,刑事案件侦破能力尤强,可谓断案如神。
首次出任天长县就智破牛舌案这样一桩无头案,《折狱龟鉴》中称此为钩慝之术,在刑侦技术落后的封建时代,显示出超乎常人的智慧。包拯平生办理过大量刑事、民事案件,有案可查的虽不多,但善断疑案的名声传遍全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包拯
包拯为官为民作主,伸张正义,其凛然正气,被逐渐演绎成除暴安良的“包青天”“包老爷”,人们广建庙宇,将他当作一方保民平安的神灵供奉。
全国各地建造的包公庙有很多,其中比较著名的有:商丘市包公庙乡、香港湾仔包公庙、福州市包公庙、河南辉县包公庙和湖南攸县麻城包公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