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盗墓,今天的盗墓贼盗出文物后,大多直接通过黑市流散开来,有些可能若干年后才会出现在海外的拍卖会上,还有些被私人收藏,难见天日。
古代盗墓所得的文物,有多种流向途径。
第一类,充作军饷。这方面的例子不算少,最有名的,大家最耳熟能详的莫过于曹操,说他为了维持军队,专门组织了一支“盗墓特别行动组”,设置了摸金校尉和发丘中郎将来统领。不过这个说法是否可靠,还是存在一些争议的。比曹操盗墓更可靠的是董卓盗墓,东汉末年,董卓进入洛阳后,也派遣吕布带人盗掘了洛阳的东汉帝陵和王公贵族墓,把金银珠宝掳掠一空。
第二类,流向市场。在这一点上,古今盗墓是一致的。墓葬里有些东西,比如金银铜器,属于硬通货,很容易出手。有些被重新使用,有些金属则被回炉。有的胆大的盗墓贼,甚至敢对当时的帝王陵墓下手。举个例子,《太平广记》记载了一件事儿,说汉武帝生前,有西胡康渠王给他进攻了两件玉器,一个玉石箱子,一根玉石手杖。汉武帝很喜欢它们,所以在死后,这两件玉器就被随葬。令人意外的是,仅仅过了四年,就有人在扶风的市场上买到了玉箱和玉杖。碰巧当年伺候过汉武帝的人看到了,认得它们本是汉武帝的东西,于是就报了官。紧接着,卖玉器的商人被抓来询问,他也实在不知根本,只是从某人手里买来的。
假如这个记载确有源头,我们都能够想明白,玉器不会无缘无故从地下陵墓里跑出来,只能是被盗掘的。这件事儿居然发生在汉武帝驾崩四年之后,真所谓“典守者不得辞其责耳”。
第三类,为人所收藏。其实这一类跟第二类是紧密联系的——毕竟收藏家往往不是盗墓贼。古代那些热爱收藏的人,也往往需要借助盗墓贼来获得藏品。比如《夷坚志补》记载,宋徽宗政和年间,社会上流都喜欢收集古代金石,皇帝本人更是热衷于此。那么,民间的古物搜刮得差不多了, 没有新货源怎么办呢?陕西的地方官就派人去凤翔挖墓,据说挖到了商代比干的墓,出土了青铜器。当然,这座墓是不是比干墓,恐怕不好说,很可能是一座商周时期的大墓,但是这种风气在当时一定是普遍存在的。
再比如,北宋著名的金石学家吕大临之墓曾经被发掘,墓中出土了不少吕大临的收藏品,这些东西同样有可能是吕大临设法购买来的盗墓所得。例如下面的这件釉陶鼎,本是汉代的东西,而且是专用于随葬的明器,却成为吕大临的藏品。
民间鉴宝可以去地方的文物局鉴定。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1、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2、从文物商店购买;
3、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
4、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5、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五十二条
国家鼓励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将其收藏的文物捐赠给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或者出借给文物收藏单位展览和研究。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尊重并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对捐赠的文物妥善收藏、保管和展示。
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不得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第五十三条
文物商店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设立,依法进行管理。
文物商店不得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不得设立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可以是线下古董店,百度下也可以去拍卖行,不过我自己用的是最近兴起的网上交易,嘿嘿,主要是我觉得古董店不是压价就是压价,根本就卖不出我预想的价格,而拍卖行呢,又是古董级别不够,人家不收,只有网上交易,因为本就是竞拍形式的,所以价格也公正好出手,像前段时间我拿了一个粉彩瓷瓶上域鉴交易平台上拍卖,仅用了三天就给拍卖了出去,价格也比我预想的翻了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