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属于哪个省

呶呶不休2023-03-24  12

昌都市属于西藏自治区。

昌都,别称康巴、藏东明珠。其位于西藏东部,东与四川省隔江相望,北与青海省交界,西南与林芝市毗邻。昌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下辖地级市,全市总面积为109816平方公里。截止2021年9月20日,昌都市下辖10县1区。昌都市处在商贸往来的枢纽地位,素有“藏东明珠”的美称。

早在五千年以前,昌都就已有人类繁衍生息。吐蕃时期(公元7-9世纪),昌都是著名的“东女国”和苏毗王国的所在地。

西藏简介

西藏自治区,简称“藏”,首府拉萨市,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地区,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

西藏位于青藏高原西南部,地处北纬26°50′至36°53′,东经78°25′至99°06′之间,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素有“世界屋脊”之称。面积122.84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8,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仅次于新疆。2021年,西藏常住人口366万人。

西藏北邻新疆,东接四川,东北紧靠青海,东南连接云南。周边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克什米尔等国家及地区接壤,陆地国界线4000多公里,是中国西南边陲的重要门户。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西藏

昌都地区位于西藏东部,是川、滇、青三省进藏的重要门户,是藏东政治、经济、文化与交通的中心。地处横断山脉,境内三江(金沙江、澜沧江、怒江)并流,素有藏东三江流域之称。东与四川省隔江相望,东南与缅甸及云南接壤,北与青海省交界,是西藏自治区东大门。2014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复撤销昌都地区和昌都县,设立地级昌都市、卡若区,以原昌都县的行政区域为昌都市卡若区的行政区域。

在中国西藏自治区。

昌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下辖地级市,处在西藏与四川、青海、云南交界的咽喉部位,是川藏公路和滇藏公路的必经之地,也是“茶马古道”的要地。以昌都为中心,东与四川省相望,东南面与云南省接壤,西南面与西藏林芝市毗邻,西北与西藏那曲市相连,北面与青海省交界,西望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处在商贸往来的枢纽地位,素有“藏东明珠”的美称。

昌都位于西藏自治区东部、澜沧江上游,是西藏自治区的东大门。昌都地处三河一江地区(昂曲、扎曲、色曲、澜沧江),藏语意为“水汇合口处”。昌都位于东经93°6′—99°2′,北纬28°5′—32°6′之间,东与四川省的德格、白玉、石渠、巴塘四县隔江相望,东南与云南省的德钦县接壤,西南与林芝市毗邻,西北与那曲市相连,北面与青海省的玉树州交界。总面积为11万平方公里,占西藏自治区总面积的8.9%。

西藏自治区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部,地跨北纬26°50'~36°53'、东经78°25'~99°06'之间,面积120.2189万平方千米,  约占中国陆地总面积的1/8,在中国各省区中,仅次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位居第二,相当于英国、法国、德国、荷兰和卢森堡5国面积的总和。北面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相邻,东面和东南面同云南省、四川省接壤;南部与西部自东而西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等国以及克什米尔地区毗邻,国境线长约3842公里。

扩展资料:

昌都总地势西北部高,东南部低,最高海拔为5460米,最低海拔约3100米,平均海拔3500米以上。不少山峰耸立于雪线以上,其中念青唐古拉山主峰高达7111米。截止2019年8月,昌都市辖原昌都地区的江达县、贡觉县、类乌齐县、丁青县、察雅县、八宿县、左贡县、芒康县、洛隆县、边坝县和新设立的卡若区。即一个区十个县,包括24个镇,118个乡。市政府驻卡若区。

青藏高原西南部,地处北纬26°50′至36°53′,东经78°25′至99°06′之间,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素有“世界屋脊”之称。土地面积为120218947.91公顷。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8,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仅次于新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昌都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西藏自治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3239679.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