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星楼]
提起右江根据地的土地革命,不能不提到东兰武篆镇这座魁星楼。1930年4月,到中央去汇报工作的邓小平从其他根据地带回土地革命的经验,来到东兰,就住在这座楼上。那时,李明瑞、张云逸正率领红七军一、二纵队在黔桂边境游击,韦拔群的第三纵队留守根据地。就在这座楼上,邓小平、韦拔群、雷经天开始了右江根据地土地革命的试点工作。
[同期声:曾启强(中共东兰县委党史办主任)]
这个魁星楼原来叫做陈家祠,兴建于1906年。1926年的时候东兰人民运动同学会的办公室。1930年是红七军前党委办地点。邓小平1930年4月5号到东兰,在东兰前后是两个多月时间。大部分的时间就是在这个魁星楼上面。
[右江两岸土地]
在中国历史上,封建统治时期特别漫长。封建土地所有制把大部份土地集中在少部份人也就是地主阶级手里,而占人口比例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绝大多数贫苦农民,都少有或没有土地,沦为封建地主的佃农,受尽了地主阶级高额地租的残酷剥削。因此,消灭旧的土地制度,获得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是绝大多数农民祖祖辈辈的愿望,也是他们一直无法实现的梦想。
[邓小平、韦拔群雷经天深入农村开展土地革命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分别在韦拔群的家乡东兰县武篆区勉俄乡东里屯和凤山县中亭乡进行。中亭乡的试点工作主要是没收地主、豪绅的土地、财产和房屋,分配给贫苦农民;东里屯的试点工作主要是建立共耕社。
[东里屯]
这里就是韦拔群的家乡东里屯。就在这里,右江根据地土地革命建立了第一个共耕社。韦拔群动员自己的家属带头把全部耕地、耕牛和农具首先入社,得到贫雇农和中农的拥护,当时全屯120多户570多人全部参加共耕社。
后来推广的共耕社主要以屯为单位,组成生产组,耕牛、农具统一调配使用,全村所有土地实行统一核算,出工以号角为号,与解放后的农业社、生产队体制基本一致。
[同期声:牙国华(革命老人,95岁)]
开始是各家各户自己种,后来就是几天统一起来搞共耕,大家集中起来共同耙田。哪家耙哪里就种哪里,收获的时候集体统一收。按人口等级分配,大人得几多,小得几多。
[土地革命党员干部培训班。百色起义纪念馆陈列的教学笔记等]
在开展试点工作的同时,还举办党员干部训练班,为土地革命在根据地全面铺开培训干部人才。邓小平、韦拔群、雷经天等同志自己编写教材,并亲自授课。
[纪念馆陈列《右江苏维埃土地法暂行条例》和《共耕条例》]
1930年5月,根据试点工作经验制订的《右江苏维埃土地法暂行条例》和《共耕条例》,分别于5月1日和5月15日由右江苏维埃政府颁布。其中的《右江苏维埃土地法暂行条例》根据右江根据地的实际情况,对土地革命的性质、任务、路线、方针和政策,作了全面而明确的规定,是右江根据地开展土地革命的主要法令。
[韦宝昌原百色起义纪念馆馆长]
《右江苏维埃土地法暂行条例》在当时的中国,是以工农革命政府名义颁布的具有正式法律效力的三部《土地法》之一,别外两部都是毛泽东主持制定的。一部是1928年12月颁布的井冈山《土地法》,另一部是1929年4月颁布的江西兴国的《土地法》。
[纪念馆陈列的《土地证》等]
1930年5月,在红七军前委、右江特委、右江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下,一场声势浩大的土地革命运动在右江根据地全面展开。根据《土地法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革命按步骤有条不紊地进行:一、各乡村先组织学习土地革命文件,提高认识,明确做法;二、调查、清理土地面积;三、划分阶级成份按土地和财产的占有量划分地主、豪绅、富农、中农、贫农、雇农和乡村手工业者;四、确定没收土地和公田的面积;五、制定土地分配方案,以乡为单位分配土地;六、发放土地证。
反映封建土地制度的旧地契被一份份燃烧,化为灰烬。
[革命老人罗宗熙同期声]
那时我还小,就看见他们拿地契放在锅里烧,以后就开始分田到户。
[贫苦农民分田分地和取得土地证的欢腾场面]
土地革命摧毁了农村地主阶级的统治和剥削制度。获得土地的农民欢欣鼓舞,生产热情高涨,1930年秋收时,右江地区进行土地革命的乡村,粮食产量都比1929年增长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贫苦农民们看到了土地革命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成果,更加热情支持革命,踊跃报名参军。
[百谷村]
平马镇百谷村,被人们称为“红军村”。当年这个村子有86户人家,就有89人参加了红军和赤卫队,其中有20人随红军北上,16人为中国革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原南京军区装甲兵司令员朱鹤云少将,就是这个村子里的。
在右江地区,像这样的“红军村”还有好几个。当年人们满怀革命理想、踊跃报名参军的气氛由此可见一斑。
1930年6月,经过平马整训,全军扩编为四个纵队7000多人枪,成为一支基本成份为贫苦农民的有素质、觉悟高、战斗力强的红军劲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