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
据了解,高铁上是不允许携带水果刀。如必须携带的,也需刀尖角度不要大于60度,刀身长度尽量不要超过12厘米的小水果刀。
为了确保游客的出行安全,民警提醒,现在“水果刀”已经属于高铁禁止携带物品。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2016年1月10日起实施的《铁路进站乘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中规定了刀刃长度超过5cm的刀具严禁携带进站乘车。
为了确保广大旅客的出行安全并且能够第一时间进站乘车,华山北所安检大队通过抽调安检员、增开安检仪、维修安检设备等方式加足马力为旅客的出行保驾护航。
同时罚没物品中还新增了有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和钝器,此外,刀刃长度超过15cm的各类刀具将认定为管制刀具,铁路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的规定对携带人进行相应的治安处罚。
小刀不能带上高铁。
除管制刀具以外,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水果刀、屠宰刀、斧子、凿子、铁钎、警棍等利器、钝器,以及射钉枪、催泪枪、催泪器、防卫器、电击器、弓、弩等其他器具都禁止携带进站上车。值得注意的是,外地游客常常在北京购买的王麻子剪刀,也是被禁止携带进站高铁的。
对列车查出的危险品,由值乘的公安人员妥善保管,移交最近前方停车站公安派出所处理;车站不设公安派出所的,由列车长编制客运记录,移交车站处理。对发令纸、鞭炮类的危险品,立即浸水处理。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造成事故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扩展资料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为维护铁路公共安全,确保广大旅客安全旅行,现将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公布如下:
1、请勿携带以下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
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军用枪以及各类配用子弹(含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民用枪以及各类配用子弹;道具枪、仿真枪、发令枪、钢珠枪、消防灭火枪等其他枪支;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
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射击运动员等人员携带枪支子弹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并严格执行枪弹分离等有关枪支管理规定。
2、请勿携带以下爆炸物品类:
炸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手雷、手榴弹等弹药;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爆破剂、发爆器等爆破器材;礼花弹、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发令纸等各类烟花爆竹以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烟火制品;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3、请勿携带以下器具:
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刀等管制刀具;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钝器;警棍、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电击枪、射钉枪、防卫器、弓、弩等其他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