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周期是:
对小、微型非运营载客汽车、大型非运营载客汽车没有使用年限限制;出租客运汽车、载客汽车、公交客运汽车、载货汽车、半挂车等使用年限为15年;正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大型非运营载客汽车为12年,其他摩托车为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