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地址和邮编如下: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甲1号胡同。
邮政编码:100032。
接待时间:周一、三、五:上午8:00—11:30 ,下午1:30-5:00(登记时间为上午8:00-11:00 ,下午1:30—4:00);周二、四:上午8:00-11:30(登记时间为上午8:00-11:00)。
扩展资料
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信仿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人民来访接待室(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办公地址和接待时间
【中.共.中.央办公厅】简称中办,是为党.中.央、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党组织服务的办事机关,在北京市西城区中.南.海。
【国.务.院办公厅】简称国办,是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机构,在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2号。
国务院办公厅邮编是100017,地址是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2号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1998年6月6日设秘书一局、秘书二局、秘书三局、中办国办信访局、人事司、行政司。设国务院秘书长,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务院机关党组副书记。是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机构。
职责权限如下:
1、负责国务院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2、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3、研究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请示国务院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审批;
4、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国务院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决定;
5、督促检查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
6、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国务院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