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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对本市部分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4月15日起,每日7-10时、16-19时,对延安、沪闵等高架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号牌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人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
具体内容如下↓↓↓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调整本市部分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均衡高架和地面道路机动车流量,改善城市快速干道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上海市部分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每日7时至10时、16时至19时,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号牌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人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一)延安高架路(S20以东);(二)沪闵高架路(全线);(三)中环路(全线);(四)华夏高架路(全线);(五)卢浦大桥;(六)南北高架路(鲁班路立交至中环路共和新路立交段);(七)逸仙高架路(北向南场中路下匝道至内环高架路段);
(八)内环高架路(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杨高南路入口至中山南一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董家渡路、南车站路、陆家浜路入口至杨高南路出口段除外)。
二、本通告未尽列的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禁止悬挂外省市号牌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人驾驶的小客车通行的管理措施,按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执行。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15年4月15日起施行。
每天7点到10点、16点到19点(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不能开意外都可以开。自2015年4月15号起,外牌早晚高峰禁止上高架时间延长。每天7点到10点、16点到19点,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号牌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人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一)延安高架路(S20以东);(二)沪闵高架路(全线);(三)中环路(全线);(四)华夏高架路(全线);(五)卢浦大桥;(六)南北高架路(鲁班路立交至中环路共和新路立交段);(七)逸仙高架路(北向南场中路下匝道至内环高架路段);(八)内环高架路(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杨高南路入口至中山南一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董家渡路、南车站路、陆家浜路入口至杨高南路出口段除外)。
此前的禁行时间为7点30分-9点30分和16点30分-18点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