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医院的上班时间一般是上午:7时30分或8时至11时30分,下午是2时30分至5时30分。
由于医疗单位与行政单位不同,医疗单位是事业单位、服务单位。除各医院行政值班按上述时间外,其他科室24小时上班,如辅助科室、化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x光室、24小时值班、病房、急诊、药房24小时也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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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春节的上班时间
1月24日-28日(除夕-初四)门诊停诊,门诊患者由急诊科24小时接诊,专科患者挂专科急诊号在各病区由值班医生接诊。1月29日-30日(初五-初六)门诊正常开诊。
儿科1月24日-30日(除夕-初六),白天专家门诊正常开诊。门诊采血室1月24日-30日(除夕-初六)正常运行。
通常情况下医院是下午2:00开始上班。
一般市的医院都是早上8:30开始接诊,中午12点开始午休时间,下午2:00再开始上班接诊,下午5:30下班。
由于医疗单位与行政单位不同,医疗单位是事业单位、服务单位。除各医院行政值班按上述时间上班之外外,其他科室24小时上班,这些科室的医务人员实行轮班制上班,如辅助科室、化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x光室、24小时值班、病房、急诊、药房等24小时也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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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简称《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 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