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地区没有设置处理地点,可以到附近处理点处理。(1)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地址:长春市经开区兰州街昆山路2857号。电话:0431-84642121。(2)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道区大队。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河东路600号。电话:0431-84733125。(3)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555号(光谷大街与飞跃东路交汇)电话:0431-85504122。(4)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宽城区大队。地址:长春市宽城区新月路16号。电话:0431-82644631。(5)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绿园区大队。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635号。电话:0431-87613720。(6)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汽开大队。地址:长春市汽开区创业大街3058号。电话:0431-85778122。(7)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朝阳区女子中队。地址:长春市朝阳区青海街288号(解放大路与青海街交汇路口)。电话:0431-88580470。(8)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净月区大队。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红梅街1号(福祉大路与红梅街交汇处)。电话:0431-84517992、84517993。(9)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双阳区大队。地址:长春市双阳区西双阳大街1099号。电话:0431-84240605。(10)德惠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地址:德惠市德大路与光明街交汇处德惠交警大队901室。电话:0431-87266908。。(11)九台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地址:九台市前进大街北车管所10号窗口。电话:0431-81366098。(12)农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地址:长春市农安县农哈公路与甲五路交汇处(吉刚汽贸城院内)。电话:0431-83283122。(13)榆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地址:榆树市榆江公路12公里长岭村。电话:0431-83619772。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
1、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汽开大队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创业大街3058号。
电话:0431-85778122。
2、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朝阳交警大队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万宝街(万宝街与解放北胡同交汇路口)。
电话:0431-88580470。
3、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净月区大队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红梅街1号(福祉大路与红梅街交汇处)。
电话:0431-84520122。
4、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双阳区大队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西双阳大街1099号。
电话:0431-84240600。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服务导航-长春-驾驶人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