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身份证窗口几点上班?

塑料袋的危害2023-03-21  20

身份证窗口的上班时间是: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夏季)13:00-17:00(冬季)。周六周日只有值班人员,不办理业务。

户籍地办理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2.现场取像照片,并采集指纹信息;

3.换领缴纳工本费,每证20元,补领缴纳证件工本费,每证40元;

4.自提交申请表之日起60日内,公安机关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注意事项:  

1.各地区具体办理流程不同,应参照各省市具体流程。

2.申请办理身份证期间,如急需使用身份证,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异地办理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注意事项:

1.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

2.2017年7月1日,我国将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派出所办身份证时间如下:

1、派出所身份证办理时间行政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30~17:30。

2、身份证丢失时,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备案登记(可拨打110)。如果从报告之日起三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申报补领新证,如果领新证后旧证件找回,需要交回公安。

3、在前往补办身份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费。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丢失,那么应向原登记或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并登报挂失。挂失后,才可以向原发照机关申请补发。

【法律分析】:下午16:00下班 派出所执行的全国统一的作息时间(早8点到12点,下午2点到6点),周六和周日只有值班人员,并且上班时间为:早上8:30—下午16:00,16:00之后不办理业务。因此,要办身份证须在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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