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规定几点退房??


国家没有明文规定酒店最迟几点退房。

按照一般惯例,办理入住的时间为中午十二点以后,退房在十二点以前,如果延迟到六点或八点退房加收半天房费(根据不同酒店规定不同)。

所以早上八点到当天十二点算一天,当天十二点到次日十二点之前算一天。所以您的情况正常情况下按两天收费,如果之前和酒店有过交涉或者有优惠则另当别论。

行业规范:

《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三章第十条规定:饭店客房收费以“间/夜”为计算单位(钟点房除外)。按客人住一“间/夜”,计收一天房费;次日12点以后、18点以前办理退房手续者,饭店可以加收半天房费;次日18点以后退房者,饭店可以加收一天房费。

此“规定”在酒店行业推行后,引发消费者质疑,近几年来,很多部门都在呼吁废除该“行规”。

2009年,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在《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9年8月修订版)中,删去“12点退房,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点加收1天房费”的规定。

取而代之的第三章第十条为:“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

酒店退房时间一般是中午十二点。

一天中以中午十二点为标准界点,把客人的住宿时间明确限定在上午或下午两个时间段内,一则这样核算房费比较简单方便,再则可以保证客房在闲置情况下的经济收益。

依据宾馆行业惯例,宾馆的入住时间为当天两点以后,离店时间为次日正午十二点。如提前入住或推迟离店,酒店会酌情加收一定的费用。酒店的退房时间都是在十二点之前,少数宾馆可推迟到一点或两点,总之在这个时间前告诉前台(电话、亲临、楼层服务员转达均可),然后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到前台结账即可。

酒店服务的基本要求

1、要有良好的规范服务作为前提和基础。个性化服务必须以规范服务为前提和依托,如果停留只满足于规范服务,不向个性服务发展,酒店的管理和质量水准就难以上一个新台阶。

2、服务员除了有较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外,还要有很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等,特别是站在客人的立场上进行“换位思考”善解人意,了解、理解、体贴客人。

3、逐步建立适应个性服务要求的规范。

按照业界惯例:酒店的入住时间为14:00,离店时间为中午12:00。

如在早上6点之后下午14点之前到店,酒店若有干净空房则可以安排提前入住,不加收房费若没有干净空房,则需要在前台耐心等待,有干净房间打扫出来会立刻安排入住。24点后,凌晨(早6:00以前)入住至当日中午12:00酒店应该收取1日房费。

计算方式:

从供房时间后入住到次日中午12点前退房算一天,但由于各大酒店的供房时间不同,有的是早上六点后入住,可到次日中午12点退房算一天;有的则要到中午12点后住到次日中午12点,若提前入住还要加收半天租金。如果非房紧时期,通常可向前台申请到下午2点前退房免收半天租。

另外,凌晨2点至5点是酒店“过租”时间。过租前入住的,前台一般会延迟晚一点退房给你睡个好觉,凡于过租后、正常供房时间前入住的,都不能算当天入住次日退,但可以延迟退房时间最晚到下午六点。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入住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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