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路两边距离多远房子必拆


农村高铁两边在50米以内都需要拆迁。为了保护铁路线路的安全,同时也为了保障附近居住居民的人身安全,如果高铁两边的房子,在50米以内都是需要拆除的。同时在拆除房子的时候,当地的政府也会给予相应的补贴,一般情况下会通过赔偿房屋或者是赔偿金额的方式来进行补贴的,所以作为拆迁户也能够拿到赔偿款。

一、国家修高铁一次性补偿征地补偿标如下准: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高铁施工扰民的处理如下:

1、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夜间施工的,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需公告附近居民;

2、重点工程,工艺要求不能停止施工的;重点工程如:鸟巢,国家重点,省市重点献礼工程;工艺要求如特殊要求的必须连续浇筑的混凝土施工等;

3、打桩,土方开挖除特殊工程外均不得施工;其余工序施工噪音一般不得超过55分贝;

4、科研院所、学校、老年院等周边夜间不得施工;高考期间不得施工;

5、投诉直接打环保局、安监局、建工局电话或者110。

总的来说,高铁两边各50米不准有建筑物,一般铁路两侧50米内严禁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和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距铁路外轨中心线两侧50米以外、2米以内的区域内不宜临路新建学校、医院、敬老院和集中住宅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如果出现扰民现象,可向环保局、建工局等单位进行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农村高铁两边30米拆,高铁两边各30米不准有建筑物

一般铁路两侧30米内严禁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和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铁路外轨中心线两侧30米以外、200米以内的区域内不宜临路新建学校、医院、敬老院和集中住宅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高铁两边各50米不准有建筑物 一般铁路两侧50米内严禁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和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距铁路外轨中心线两侧50米以外、2米以内的区域内不宜临路新建学校、医院、敬老院和集中住宅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农村高铁两边多少米拆

高铁红线50米内属于拆迁范围。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二章铁路线路安全

第十条: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

(二)城市郊区,不少于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

(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二、房屋拆迁协议有什么内容?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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