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可以带行李每件的最大重量为50千克。
每位旅客免费携带品的重量为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
旅客在乘车区间内凭有效客票,每张可托运一次行李,残疾人车不限次数。动车可以带行李每件的最大重量为50千克。体积以适于装入行李车为限,但最小不得小于0.01立方米。
特殊日用品乘高铁的限制:
1、含酒精饮品酒精浓度必须在70%-24%之间、容量不超3000毫升而且标志清晰、包装密封完好才可以携带。
2、防疫用品中的消毒湿巾自用的可以携带,但84消毒液、双氧水等不能携带。
3、含易燃成分的凝胶、香水等非喷压式用品,每种限带1件且不能超过100毫升。
4、染发剂、防晒喷雾等喷压式用品:每种限带1件,且单个不超150毫升(这个规定比老规定有所提升,老规定是不能超120毫升),同时,总携带量不能超过600毫升。
5、指甲油等含硝化纤维素等的物品,携带累计不能超过50毫升。
6、笔记本电脑、充电宝等含锂电池的电子用品,必须标志清晰,且电池容量不能超过100WH,即不能超过27027MAH(电动轮椅除外)。
7、普通打火机携带数量不能超过2个(可循环使用的打火机一个都不能带)。
8、自嗨锅等自热食品、气味刺激的水果等也是不能带上高铁的。
9、宠物等也不能带上高铁(眼睛残疾的人携带的导盲犬除外)。
高铁行李架上,可放小于24寸的行李箱。在行李箱大于该尺寸时,可将行李放置于行李处。附录相关行李规定:
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残疾人旅行时代步的折叠式轮椅可免费携带并不计入上述范围。
下列行李物品不得带入车内: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5.规格或重量超过本规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物品。
为方便旅客的旅行生活,限量携带下列物品:
1.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
2.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4.初生雏20只。
旅客违章携带行李物品按下列规定处理:
1.在发站禁止进站上车。
2.在车内或下车站,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应补收四类包裹运费。对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动物,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
3.发现危险品或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加倍补收乘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物品交前方停车站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之不能为害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4.如旅客超重、超大的物品价值低于运费时,可按物品价值的50%核收运费。
5.补收运费时,不得超过本次列车的始发和终点站。
铁路总公司关于乘车行李的规定如下:每名旅客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
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残疾人代步所用的折叠式轮椅不计入上述范围。
高铁携带物品的规定
1、健身用品:瑜伽垫、拉力器、哑铃、健腹轮、握力器允许携带;甩棍和臂力器不能上车。
2、毛发用品类:护肤精油、护发素、洗发水、吹风机、卷发棒、脱毛仪、脱毛膏可以携带;染发剂容量不超过20毫升。
3、医用药品类:口服液、代煎的中药、生理盐水、藿香正气水、云南白药气雾剂等不受限制。
4、燃油类:液化石油气、汽油、柴油、天然气、氢气、煤油不能带;火柴最多可以带两盒。
5、宠物:狗狗、仓鼠、猫咪、兔子、龙猫、乌龟等不能带上车,但是可以办理托运服务。
6、驱蚊用品:电蚊拍、电蚊香液、驱蚊水、蚊香、风油精能带;花露水不可以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