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日前,何山药业、恒生制药相关人士反映,其公司28亿元存款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其开户银行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用于为华业石化南京有限公司(简称“华业石化”)提供票据融资担保。由于华业石化未能如期偿还其中一笔到期债务,作为“担保人”的何山药业和恒生制药公司账户下约5亿元人民币已被银行扣划。
整个事件有很多令人费解的疑点,一经媒体报道,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虽然最终的事实还有待监管部门和警方的调查,但公众对银行如何在未经客户同意的情况下,将客户的存款作为与存款企业无关的第三方企业的贷款质押担保感到不解。
事件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后,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发表声明称:“针对近期相关媒体对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报道,我行作出如下声明:在与相关企业的日常业务处理过程中,我行发现企业间存在异常行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依法司法解决。我们郑重承诺,将一如既往坚决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确保客户资金安全,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针对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声明,笔者感觉声明缺乏诚意。28亿元的巨额存款,可以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其他企业做贷款质押担保。这么大的存款质押要经过很多部门的检查,很多人的审核,却没能守住客户存款的安全门?让笔者说一下,渤海银行南京分行不仅不能保护客户存款安全,还可能因为内控机制的缺陷,给“内鬼”留下可钻的漏洞,成为金融乱象的始作俑者。如此巨额的客户存款,没有任何手续,也没有经过企业同意,只能被劝退。是什么,而不是造成金融混乱?
银行一直和“三铁”住在一起,在社会上获得了很高的声誉。现在,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所作所为,让银行的内控体系变成了“豆腐体系”,让银行变成了“豆腐银行”。为什么这么说?作为银行,无论是高管还是一般工作人员,都应该熟悉存款质押的相关流程,在这方面不应该出现操作失误。目前银行对存款质押贷款的要求是:如果是电子银行存款,首先要把电子银行存款变成纸质存单。只是这个流程需要企业盖章签字;如果真的是质押,需要企业股东会同意,再由本人签字盖章。同时,因为有第三方的介入,银行还要经过多个部门的审核,与储户进行严格认真的核实。除了严格的印刷检验,还需要当面签字。在这个过程中,还需要录音录像来保存证书。涉及企业的,还需企业出具其他文件,如股东大会决议等。整个程序非常严谨。从这里可以看出,企业存单的管理和审核是相当严格的,但是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直接无视这些严格的管理制度,根本不按照严格规定的程序进行存款质押。为什么?如果连存款质押的手续都不懂,渤海银行南京分行还算是银行吗?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相关高管和工作人员还是熟悉银行业务和法规的专业人士吗?
更令人气愤的是,报道称,根据存款企业提供的录音,银行一位高管说:“不会吧,你肯定会笑,说现在这种情况我怎么继续质押?一旦25号他还不了,一旦你不给他,你就还不了。如果过期了,我们银行会代您支付。在第一时间,你会拿着你的存款证明,你会在那里报警。好吧,28亿的存单全被冻结,你的存单不能拿,你的钱也不能拿。”这是明目张胆、彻头彻尾的抢劫,威胁存款类企业!
这是什么样的魔力,让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相关高管如此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是什么魔力让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如此努力地为第三方公司工作?这才是需要关注和重视的焦点。
第一,吸储企业如此巨额的存款用于第三方贷款质押担保,需要经过多个部门和环节的审查和把关。不是一两个部门或者一两个人能处理的。在处理这么多“违规”业务时,如果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高管没有研究形成共识,就能通过?这个案子是集体作弊的窝案吗?真的很混乱。
二是在存款企业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企业存款用于第三方企业的贷款质押。相关的面签和公章是怎么来的?据存款企业报警,28亿元存款在企业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于无关公司的贷款质押担保,涉及“伪造公章”300余笔。存款企业反映的问题值得相关部门认真核实。
同时,存款公司的录音显示,渤海银行南京分行两名高管表示,上述质押行为并未得到存款人同意,也未与存款公司沟通。甚至有一位高管承认,他没有和两家存款公司的任何人交流。这是(渤海)银行的一个漏洞。据存款公司披露,8月26日,两名工作人员带着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前往渤海银行南京分行柜台,希望获取该公司在银行的所有经营信息。银行工作人员请示后,明确表示不提供。而且存款公司询问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工作人员:“我们问怎么查,甚至按照他们的要求,当场更改了查询内容,只查了一部分,写了新的授权书,结果还是不让我们查。”
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出具虚假问询函的目的是什么?据悉,2021年3月,无锡方胜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存款企业进行例行调查时,向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发出了问询函。在“何山药业在渤海银行的7笔存款不存在冻结、担保或其他限制使用的情况”的函中,银行回复“经本行核实,函中证明的事项与本行记录的信息一致”。事实上,该行营业部总经理胡某在8月21日向可信集团承认,该集团的每一笔存款都是在存入后几天内被质押的。银行出具虚假问询函的目的是什么?渤海银行与这家私下提供存款质押的企业之间有哪些隐性的利益输送和腐败行为?
对此,希望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立即进驻渤海银行南京分行,严肃查处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客户存款用于向第三方质押贷款一案,因为此案情节恶劣,影响恶劣。这一案件不仅抹黑了渤海银行的社会声誉,使人们对其服务失去信心,也对整个银行体系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而且,近年来银行的“内幕”犯罪也不少。如果不严厉查处此类案件,今后此类案件还会发生,给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的金融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所以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及时调查取证。经核实,监管部门首先应对渤海银行南京分行进行严惩,取消涉案高管终身金融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处以高额罚款,并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问题查实,让其痛定思痛,吸取教训。同时,监管机构应加大在银行系统的宣传力度,以此为反面教材,督促银行系统不断巩固案件预防的内控机制,消除银行“内盗”滋生的一切土壤,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提振银行机构声誉,消除金融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