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东三街海口市公安局西辅楼一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周六(9:30-12:00;14:30-17:00);周三晚上(18:30-21:00)
2、海口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海口市金巷路100号(海南日报大楼对面金巷路内进200米)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
扩展资料
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向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要求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公安机关出入境服务窗口一览表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平台-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服务指南
海口《港澳通行证》办理可先登录海南省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网预约,再去相关预约地点办理证件和邮寄即可
一、办理地点
具体办理地点及办公时间见链接海南省公安机关出入境服务窗口一览表
二、办理材料
( 1 ) 2 寸彩色照片: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一张
( 2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 3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4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及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或能体现出亲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 5 )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关于同意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其中省管干部提交省委组织部意见,公安民警提交按人事权限审批后出具的意见,现役军人提交所在部队意见
( 6 )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双方亲属关系证明
三、办理时间及费用
( 1 )办理时间
省内居民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 7 个工作日,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 5 个工作日
海口市户籍人员的非海口户籍的配偶、子女、父母,非海口市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对于须转户籍所在地审批及存疑须函查的材料,自受理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
( 2 )办理费用
《港澳通行证》 100 元;旅游一次有效签注 20 元;旅游旅游二次有效签注 40 元
以上资料来源于:海南省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网
办理港澳通行证,流程如下:1、办证地点: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身份证后面的公安局)
2、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有的地方周一到周五办理,且周五下午不办的)
3、所需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当场复印2元),白底小二寸照片一张(33*48CM)(当场拍30元)
4、费标准: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取证时收取)。
5、周期:十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