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驻广州总领事馆
2、驻青岛总领事馆
3、驻上海总领事馆
4、 驻沈阳总领事馆
5、驻成都总领事馆
6、 驻西安总领事馆
7、 驻香港总领事馆
8、驻武汉总领事馆
9、驻北京总领事馆
10、驻大连办事处
【更多扩展】
驻中国大使馆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方东路20号。
领事部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方东路20号领事部
韩国驻北京领事处领事区域: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青海省。
文化院
地址:中国北京市光华路光华西里1号
驻广州总领事馆
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羊城国际商贸中心西塔18楼。
领事区域: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
驻青岛总领事馆
地址: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88号天安数码城南。
领事馆领事区域:山东省。
驻上海总领事馆
地址:中国上海市万山路60号。
领事领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驻沈阳总领事馆
地址:中国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13维路37号。
领事区域: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
驻成都总领事馆
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下南大街6号天府绿洲大厦19楼。
领事区域: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
驻西安总领事馆
地址:中国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33号国际商务中心19层。
领事区域: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驻香港总领事馆
地址:5-6/F, Far East Finance Centre, 16 Harcourt Road, Hong Kong
领事区域:中国香港、中国澳门。
驻武汉总领事馆
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18号浦发银行大厦 4层、19层。
领事区域: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河南省。
驻大连办事处
(2012.08.29 开设)
中国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3号虹源大夏5层
领事区域: 大连市
截至2019年6月底,西安有4个驻华使馆,分别是大韩民国驻西安总领事馆、泰王国驻西安总领事馆、柬埔寨王国驻西安总领事馆、马来西亚驻西安总领事馆。
1、泰王国驻西安总领事馆
办公处: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三路钻石半岛11号楼一至二层
电话(TEL):029-89312831/63
传真(FAX):029-89312935
领区:陕西、甘肃、宁夏
2、大韩民国驻西安总领事馆
办公处: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33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19层
电话(TEL):029-88351001
传真(FAX):029-88351002
领区:陕西、甘肃、宁夏
3、马来西亚驻西安总领事馆
办公处: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二环南路西段64号凯德广场写字楼东塔6层3,4单元
电话(TEL):029-89568478
传真(FAX):029-89326122
领区:陕西、甘肃、宁夏
4、柬埔寨王国驻西安总领事馆
办公处: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浐灞大道西安领事馆区1号楼
电话(TEL):029-83628131/32
传真(FAX):029-83599853
领区:陕西、甘肃、宁夏
扩展资料:
大使馆的职责范围遍及驻在国各个地区,领事馆只负责所辖地区。大使馆通常受政府和外交部门的直接领导,而领事馆通常接受外交部门和所在国大使馆的双重领导。
许多国家在多数国家只设大使馆,不设领事馆。设不设领事馆,设哪个级别的领事馆,主要看侨民和领事业务的多少以及所在地区的重要性,并依照对等原则进行。
如中国在美国设有大使馆和5个总领事馆,负责各自辖区内的领事业务。在个别小国,外国只设领事馆和派驻领事官员。现今,中国在175个建交国中设有170个大使馆、98个(总)领事馆 。
参考资料来源:外交部—外国驻华领事机构信息 —柬埔寨王国驻西安总领事馆
参考资料来源:外交部—外国驻华领事机构信息—马来西亚驻西安总领事馆
参考资料来源:外交部—外国驻华领事机构信息—大韩民国驻西安总领事馆
参考资料来源:外交部官网—外国驻华领事机构信息—泰王国驻西安总领事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领事馆—外国驻华领馆
西安有4个领事馆,分别是大韩民国驻西安总领事馆、泰王国驻西安总领事馆、柬埔寨王国驻西安总领事馆、马来西亚驻西安总领事馆。
领事馆是一国驻在他国某个城市的领事代表机关的总称,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领馆分为总领事馆,领事馆,副领事馆和领事代理处,负责管理当地本国侨民和其它领事事务,两个国家断交,一定会撤销大使馆,但不一定撤销领事馆。
领事馆是一国在建交国首都派驻的常设外交代表机关。大使馆代表整个国家的利益,全面负责两国关系,馆长是大使,由国家元首任命并作为国家元首的代表履行职责。大使馆的首要职责是代表派遣国,促进两国的政治关系,其次是促进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的关系,使馆同时具有领事职能。促进两国关系和人民间的往来是领事馆的重要职责,但其最主要的职责是领事工作,比如:维护本国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向本国公民颁发或延期护照、向外国公民颁发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