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天门市属于天门市,湖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
湖北省天门市位于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北部。东与孝感市的汉川市、应城市接壤,南面和西面隔汉江与仙桃市、潜江市、荆门市相望,北与荆门市的京山县、钟祥市毗邻,总面积2622平方公里。
湖北省天门市的行政区划类别为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属于县级行政区,其上一级行政区为省级行政区,其下级行政区为乡级行政区。天门市的上一级行政区为湖北省。
天门市辖3个街道、21个镇、1个乡,分别为:竟陵街道、候口街道、杨林街道、多宝镇、拖市镇、张港镇、净潭乡等。天门市政府驻地在竟陵陆羽大道中31号。
气候特征:
天门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具有光照充足,气候湿润,春温多变,初夏多涝,伏秋多旱,生长期长,严寒期短的气候特点。
虽然地势地貌比较单一,但由于北部大洪山脉对冷空气的阻挡作用,西南沿江地带出于江汉河谷边缘,东北处皂市河谷南下冷空气影响,形成了天门市气候的区域分布特点:热量条件东北部和西南沿江一带略低,其他地方略高,水资源东南部多,西部和北部少,光资东高西低。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天门
天门市属于湖北省辖直管市,位于江汉平原北部。
天门,古称竟陵,是湖北省辖直管市(由湖北省直接管辖的县级市),湖北省区域中心城市,武汉城市圈、长江中游城市群成员,汉江流域主要节点城市,是“茶圣”陆羽故里、石家河遗址所在地、竟陵派文学发源地、中国蒸菜之乡。地处湖北中南部、江汉平原北部,北抵大洪山,南依汉江,东临武汉。
天门东距武汉城区90公里,是武汉西向的桥头堡。2条国家高速、13条国省干道过境,中国铁路网规划“四纵四横”中的沪汉蓉快速客运通道和“八纵八横”中的沪渝蓉高速铁路均过境设站,沪渝蓉高铁在主城区设天门北站。
历史沿革:
1987年8月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天门县,设立天门市(县级),原天门县所辖行政区域仍为天门市行政区域,仍属湖北省荆州地区管辖。1994年10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发鄂政发〔1994〕143号文件,决定天门市实行省辖直管。
2002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将天门市纳入武汉城市圈。
天门市是湖北省地级市,不属于其他市。
天门,古称竟陵,为湖北省17个省辖市之一,武汉城市圈、长江中游城市群重要成员。天门市位于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北部。版图总面积2622平方公里。东与汉川、应城接壤,北与京山、钟祥毗邻,南面和西面隔汉江与仙桃、潜江、荆门相望。境内东西最大横距约85公里,南北最大纵距约58公里。
天门,因境内西北有天门山而得名。早在原始社会晚期,这块土地上就有人类繁衍生息。在著名的石家河新石器时代部落遗址中出土了大量七、八千年以前的石(玉)器、陶器、骨器、蚌器、粳稻和青铜器等文物,还发现了陶祖这一原始社会父系氏族时期的重要标志性文物。
天门,古为云梦泽风国地,春秋为郧国地,战国时期为楚竟陵邑,因大洪山余脉在此终止,即“陵之竟也”而得名。秦统一中国后,设竟陵县,隶属南郡。五代后晋天福元年(公元936年),为避晋高祖石敬瑭名讳(敬、竟同音),改竟陵县为景陵县,属直隶防御州,州治设此。
清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为避康熙墓名(景陵)讳,改为天门县,隶属湖北安陆府,此为第一次定名天门,沿用至今。
扩展资料
天门历史沿革
民国初期,天门县属湖北省襄阳道所辖。1928年(民国17年)废道,天门县为省直辖。民国21年,为湖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所辖,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设天门县城。
民国25年,改属第三行政督察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设随县(今随州市),直至1948年(民国37年)9月24日天门县城解放为止。
民国28年6月,天门县国民党政府迁至第三区合丰店;民国32年春,迁至京山县六房嘴与随县之环潭;民国34年9月迁回竟陵镇。
1938年1月开始,中国共产党领导天门人民进行抗日战争,先后在本县东部、西部、南部与邻县边境地区结合部建立天汉县、天京潜县,1948年属江汉地区行政公署鄂中专区。
1949年5月,湖北省人民政府成立。同月25日撤销天京潜县、天汉县,恢复天门县建制。同年7月,改属湖北省荆州专区。
新中国成立后,天门县属荆州专区所辖,1970年荆州专区改称荆州地区。1950年6月,天门县汉江以南的毛咀区划入沔阳县。同时,沔阳县汉江以北的仙北等地划入天门县。
1955年7月,潜江县汉江以北的张港,京山县的多宝、拖市划入天门县,1996年11月蒋湖农场回归天门,2001年8月总后沉湖基地(天门部分)移交天门,形成现境。
1987年8月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天门县,设立天门市(县级),原天门县所辖行政区域仍为天门市行政区域,仍属湖北省荆州地区管辖。1994年10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发鄂政发〔1994〕143号文件,决定天门市实行省辖直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天门
参考资料来源:天门市人民政府-走进天门
参考资料来源:天门市人民政府-地理概况
参考资料来源:天门市人民政府-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