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机关管理相关规定,因为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单位,对所辖区内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只有派出所无法办理的业务才交由公安局办理。
因此应当在派出所办理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因需要现场制作所以交由公安局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如果属于异地:符合条件的在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异地受理点办理,但因各地执行进度不一样,具体需要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异地办理身份证条件:
1、已经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过身份证(非第一次申领),
2、没有相貌或指纹与本人不符、不良信用记录等不符合异地办理情形,
3、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实施异地办理服务
4、异地所指是跨行政辖区的,同县区不能在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公安机关办理
5、持有效证件(户口本、居住证或过期身份证)
今天是2021年7月11日星期天派出所不上班。周末不一定可以办理《居民身份证》
一、办理时间
大部分地区为每周 7 天对外办公
注:各地区办理时间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派出所,周末是否可办理或需要预约办理
二、办理条件
(1)申领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申请人需要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的公民,如自愿申请领取,可以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
三、办理地点
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大部分户籍接待室为每周 7 天对外办公
请注意各地区办理时间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派出所,双休日是否可办理或需要预约办理
四、办理材料
本人《居民户口簿》,现场填写《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
哪个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时间都是一样。四十五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 工作规范(试行)》
第八十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自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发证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第八十四条 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接收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信息后,应当在五日内予以签发。不予签发的,由受理地公安机关告知申请人。
受理地公安机关应当自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发证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一、身份证丢失的,去哪里补办?
1.如果是在本地丢失,那么你可以直接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换领身份证。
2.如果是在异地丢失,那么你可以去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身份证。
二、丢失补领身份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流程是什么?
本人携带户口本、居住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补办手续。本地换领的,需要户口簿,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异地换领的,需要交验户口簿或居住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然后,由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个人信息进行人像采集、校验身份。
需要注意的是,在补办身份证时,需要缴纳证件工本费用,一般在40元。切记,缴纳完费用,要领取办理回执。
一般情况下:在收到领取通知或者补办身份证的60日以后,个人可以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三、身份证的有效期
身份证的有效期,分为固定期限和长期。对于不满16周岁的,有效期为5年;16~25周岁的,有效期为10年;26~45周岁的,有效期为20年;46周岁以上的,有效期为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