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隶属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位于湖南省西部,武陵山脉中段,湘黔渝交界处,人称“一脚踏三省”、“湘楚西南门户”。2016年,花垣县下辖3乡9镇。总面积1109平方公里。花垣锰矿探明储量居湖南省之最,中国第二;铅锌矿探明储量居湖南省第二、中国第三,有“东方锰都”、“有色金属之乡”美誉。
花垣县历史沿革
洪武元年(1368)置崇山于老城(今吉卫镇老卫城),后撤卫改置崇山千户所。花垣县县级建制始于明洪武三十年(1397),置镇溪军民千户所,分镇溪崇山124寨为十里,自高岩河分界,下四里为今吉首地,上六里为今花垣县域,旧称“六里苗地”。
清雍正八年(1730),设六里同知,雍正十年改六里为永绥厅,治吉卫吉多坪。嘉庆二年(1797),升永绥厅为直隶厅。嘉庆七年,厅治迁花垣(今县城)。
民国元年(1912),改直隶厅为行政厅。次年,改永绥厅为永绥县,属辰沅道。民国24年属湘西绥靖处。民国25年属湖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29年属第九行政督察区。
1949年11月和平解放,同时成立县人民政府,治花垣。属沅陵专区,1952年改属湘西苗族自治区。1953年9月,永绥县改名花垣县。辖地、治所不变。1955年属湘西苗族自治州。1957年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1982年1月1日开始的。包产到户是1982年1月1日开始的,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指出农村实行的各种责任制。
花垣县,隶属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位于湖南省西部,武陵山脉中段,湘黔渝交界处,人称一脚踏三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