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峰期限外地车的时间为上午7时至9时和下午17时30分至19时30分。限行区域为深圳全市范围道路,除部分高速公路及进出深圳口岸路段。
深圳不限行市内高速公路为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在高峰限行期间非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罚款处罚。如果一天内多次在不同处被拍到“冲禁令”,只按一次计算。
深圳“限外”时段为工作日早高峰(7点—9点)和晚高峰(17点30分—19点30分),其余时间段和法定节假日没有任何限制;即使在限外期间内,需要进出口岸及机场的外地车,仍有38条高速公路及道路可以选择通行。非深号牌车限行道路为: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限行对象为: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大中型客车不受限制,货车进入深圳市道路行驶的应按照规定办理通行证。
一、深圳限行时间几点到几点深圳的限行时间段是工作日的7时至9时以及17时30分至19时30分,就是通常的上下班高峰期,在这个时间里,非本市号牌的载客汽车只能在规定路段内行驶,并禁止在限行时间内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在规定路段外行驶,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殊的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须继续按规定时间、路线和区域行驶的通告》
为缓解我市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拥堵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对我市早晚高峰期间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在全市范围行驶路线和区域进行调整,具体通告如下:
(一)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需要进出口岸及机场的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可以在以下道路通行:
(1)深圳市内高速公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
(2)深圳湾口岸:S3广深沿江高速、东滨隧道、东滨路、沙河西路。
(3)皇岗口岸:G4广深高速、皇岗路(皇岗口岸段)、百合路、同庆路、福田南路(皇岗口岸段)。
(4)福田口岸:G4广深高速、桂花路、国花路、裕亨路。
(5)罗湖口岸: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洪湖西路、人民公园路、和平路、沿河南路辅道东行方向(人民南路至文锦南路段)。
(6)文锦渡口岸: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
(7)沙头角口岸:S30惠深沿海高速、G4E盐排高速、深盐路、沙盐路、沙深路。
(8)深圳机场: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机场南路、领航高架、空港八道。
(二)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在全市道路通行(前述“一”部分列明的道路除外)。
(三)下列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
(3)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四)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因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等活动需要在禁行时间、禁行道路通行的,应当提前到市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经批准方可按规定通行。
(五)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本通告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罚款处罚。
(六)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其他车辆的交通管理措施,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限行时间几点到几点
限行时间为每天八点到二十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对于确属忘记限行日,无意开车出门的车辆,在接受了一次处罚后,在3个小时内,司机可将车驶出限行区域、开到最近的停车场或返回出发地,而不用担心被再次处罚。但若一天内连续出行,则将会被连续处罚。
三、汽车限行最早几点到晚上几点
城市长期每天限号的时间,一般是从早上七点到晚上八点。限号时间没有统一规定,各个城市会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号时间。例如天津,工作日(一般指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不算工作日)为7时至19时,限行范围:外环线内(不含外环线),外地车要同时遵守两种限行规则:早晚高峰+尾号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