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所属地区是:辽宁省大连市。2011年初,辽宁省瓦房店地区发现的一处大型金刚石矿,矿藏量保守估计约100万克拉(约合200公斤),可开采30年以上。
早在四五千年以前,已有先民在此生息繁衍,战国时期始有建制记载。清朝康熙年间,曲姓商人建起三间瓦房客栈,瓦房店由此得名。境内现存文化古迹多处,具有150余年历史的横山书院曾为辽南地区最高学府。瓦房店市人杰地灵、英才辈出,从这里走出的共和国将军多达30余位,是北方有名的将军县。
瓦房店属于大连市。
瓦房店市,位于辽东半岛中西部,地处北纬39°20′~40°07′,东经121°13′~122°16′;东邻普兰店区,西濒渤海,南与金州区接壤,北与营口盖州市接壤,全市共辖9个街道、13个镇、8个乡,1个国家级开发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距沈阳292公里,南距大连市区104公里,是连接沈阳和大连的重要经济区。
瓦房店市地处东北亚经济圈重要位置,北距辽宁省会沈阳292公里,南与大连新市区毗邻,与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桥相连。海岸线全长461公里,居全国县级第二位,是环渤海经济圈最优良的出海口。正在建设的太平湾港,是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港口。
历史沿革:
新中国成立后,复县初属辽东省。
1956年2月8日,属辽宁省辽阳专区。
1959年1月4日,改属辽宁省旅大市。
1966年3月16日,改属辽宁省辽南专区。
1968年12月26日,撤辽南专区,复属旅大市(1981年2月改称大连市)。
1985年1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复县,建瓦房店市(县级)。
1985年4月1日,瓦房店市正式成立,为辽宁省所辖的县级市,由大连市代管。
2013年1月经辽宁省人民政府同意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辽政发〔2012〕169号)要求将普兰店市的元台镇、瓦窝镇正式划归瓦房店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