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台证办理地点就是在居住地的公安出入境管理处或者可以旅行社代办理。
办理入台证所需要的材料:
1、六个月以上效期之往来台湾通行证 + 含有台湾旅游签注(G签);
2、来台湾从事自由行个人旅游申请书;
3、紧急联络人资料表;
4、台湾个人旅游行程表;
5、随同亲属名册表;
6、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户口簿整本复印件(到第一页空白页);
8、2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9、大陆紧急联络人身份证及整本户口簿复印件(须为出行者之直系血亲亲属/兄弟姐妹/配偶);如配偶作为紧急联络人,除上述二条还需提供夫妻结婚证复印件。
扩展资料:
入台证新政策:
港、澳游轮旅客在台期间可通过网络免费申请再次入台证,免去离境后再次申请的不便。根据现行办法,港、澳居民若搭游轮来台,须等离境时才可再次申请入境许可,使得旅客往往有2次入、出境情形,造成诸多不便,因此移民署放宽相关规定,开放港、澳旅客在台期间就能通过网络免费申请再次入台证。
入台证办理流程:
1、自行办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G签。
2、准备好办理入台证所需的资料。
3、向旅游顾问提交电子版资料。(或前往门店请旅游顾问协助扫描入台证办理所需资料)。
4、完成入台证办理,可至门店自取打印好的入台证,或提供邮箱自行下载并彩色打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入台证
一、入台证需要到当地公安局办理。
二、在2010年9月之前,香港及澳门合资格的居民(即在香港/澳门出生或曾以港澳居民身份赴台)者,如要申请单次入台证,需要先在相关网页填写资料,然后持收件编号、有效期六个月以上之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或英国国民(海外)护照及香港身分证/有效期六个月以上之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或1999年前取得之葡萄牙护照及澳门身份证正本到中华旅行社。
三、中华旅行社的香港国际机场办事处/澳门台北经济文化中心领取临时入境停留通知单。当时入台证有效期为三个月,费用为港币七十五元,可出入境两次,每次停留三十天。只可在台北桃园国际机场、高雄国际机场或台中清泉岗机场出入境预先办理入台证者,可以通过小三通或两岸包机出入台湾地区。
扩展资料:
自参加旅游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申请表》送至当地公安局审核。除下列人员外,均不需单位或派出所盖章
1、国家公务员和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及部、省属单位的副厅(局)以上离(退)休人员。
2、部、省事业单位处级以上的干部。
3、新世纪科技人才培养工程的培养人选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科技人员,以及部、省属单位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科技教育人员。
4、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中层以上干部及重要岗位的人员。
5、承担、参与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商业、安全等秘密单位的重要岗位人员,以及离开涉密岗位仍在脱密期内的人员。
6、市属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省属国有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国有控股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参股企业的国有产权代表。
7、其他有必要列入报备管理的人员。
参考资料:
入台证---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