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时间规定,可从市、县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依据《西安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市、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结合城市建设发展需要,会同发展和改革、建设、国土资源、公安、市政、城市管理等部门组织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停车场专项规划和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分别制定土地供应保障规划与年度供地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共停车场项目无人投资的,市、区、县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投资建设,并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和投资计划。
扩展资料:
西安市停车的相关要求规定:
1、动态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应当在现场公示停车时段、允许停放的范围、违反规则处理等内容。超过规定时间在动态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放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或者城市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住宅区周边道路具备节假日、夜间等时段性停车条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设置动态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3、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影响市容环境。没有规定停放地点的,应当停放在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地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西安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1.年费包缴需办理三秦通。
2..办理三秦通卡后,如果没有电子标签,或者遇到没有“ETC”的收费站时,可以在入口将卡交给收费员采集信息,至出口将卡交给收费员划卡后放行,实现非现金通行。绕城高速未央北收费站及杏园(南北)收费站没有ETC通道,车辆需采取MTC的方式通过。
3.年费包缴一次可办理期限为一年,续办提前三个月办理。
4.续办需提前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