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黑色牌照的机动车2小时内每辆每次收费5元,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计费,超过2小时每增加半小时加收2元,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费,超过6小时至24小时内收费20元,超过24小时按前述标准。
尽快缴费避免不必要的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