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星期一至星期五通常每天上午11时30分下班,下午17时下班。
交通警察,简称交警,是指公安机关中负责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勘察的人民警察。是人民警察的一个警种,其主要职责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勘察、交通犯罪侦查、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等。
主要职责:
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开展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组织宣传交通法规,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车辆、驾驶员和行人,教育交通违法者,勘查处理交通事故,以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证交通运输的畅通与安全。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各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程序规定》、各省道路交通实施条例、各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赔偿程序规定。
交警大队由交警队和车管所两大部门构成,这两个部门分别管理道路交通和与车相关的业务。
1、交警队业务部门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早上九点到十二点,中午一点半到五点,周六周日只有值班人员上班,业务部门休息。
2、车管所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八点半到十二点,周五一点半到五点。各个地区的车管所都会选择在周六或周日加班,上班的时间因不同地区而不同。
扩展资料
交警大队负责组织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负责全市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的处理;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安全法规 宣传教育、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等工作;参与全市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的规划;指导交通设施的生产安装及维修工作;
负责重庆市辖区范围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检测和非机动车牌验发管理以及机动车驾驶人员和驾驶考核、执照的验发工作;负责交通信息和科研工作;承担节、假日重大活动及突发事件等特殊任务的道路交通管制和警卫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