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县位于长江上游地区、重庆市东部、三峡库区腹心。
石柱县东接湖北利川市,南连重庆彭水县,西南临重庆丰都县,西北界重庆忠县,北与重庆万州区接壤。至2018年,石柱县幅员面积3012平方公里,辖3个街道、17个镇、13个乡。
石柱县地处渝东褶皱地带,属巫山大娄山中山区。境内地势东高西低,呈起伏下降。县境为多级夷平面与侵蚀沟谷组合的山区地貌,群山连绵,重峦叠嶂,峰坝交错,沟壑纵横。
地表形态以中、低山为主,兼有山原、丘陵。西北方斗山背斜、东南老厂坪背斜,顺北东、南西近似平行纵贯全境,形成“两山夹一槽”的主要地貌特征。
扩展资料:
石柱自唐武德二年(619年) 分浦州(今万州) 之武宁县西界地置南宾县,至2017年己有1398年。
期间:南宋建炎三年(1129年) ,马定虎奉诏入川,征服当地土著,受封石柱安抚使,在南宾县水车坝(今石柱县悦崃镇古城坝) ,设立军事机构石柱安抚司节制九溪十八峒(取其境内石潼关、驻蒲关而名石柱) 。
明洪武十四年(1318年) 裁南宾县,部分县地并入丰都县,编南宾里。其余县地归石柱宣抚司管辖,隶重庆卫。自此石柱宣抚司始理民事,统掌行政、军事之权。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 九月二十八日,升为石柱直隶厅,直隶四川省,明令“宣慰使改授土通判,不许干预民事。”
民国二年(1913年) 改石柱厅为石柱县,设县知事公署,隶川东道(三年改为东川道)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 川政统一,隶笫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署址酉阳)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一月改隶第九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署址万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石柱县隶四川省涪陵专区。1959年6月16日,国务院批准改石(砫?)县为石柱县。1983年11月13日,国务院批准改石柱县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1988年6月至2000年6月先后隶四川省、重庆市黔江地区(开发区) ,2000年7月直隶重庆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石柱县
石柱县人民政府-历史沿革
石柱县是重庆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简称石柱县,位于重庆市东部、长江南岸、三峡库区腹心,是集少数民族自治县、三峡库区淹没县、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于一体的特殊县份。幅员面积3012平方公里,辖32个乡镇,总人口54万人。从唐武德二年(公元619年)开始建县,因县城南宾镇东部万寿山上有一对巨石酷似少男少女、分别称“男女石柱”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