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可以办护照地点如下:
一、长春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广场光明路688号;咨询电话:0431-8892746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冬季);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夏季)。周六:上午9:00-11:30。
二、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办公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嵩山路863号;咨询电话:0431-8422088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夏季)。
三、农安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办公地址:农安县北环路东段,啤酒厂家属楼西侧;咨询电话:0431-8323880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夏季)。
四、九台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办公地址:九台市中央大街西侧,长通路吉林中海化工有限公司附近;咨询电话:0431-82312877;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夏季)。
五、榆树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办公地址:新民大街与向阳路交汇处南行500米;咨询电话:0431-8361823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夏季)。
参考资料: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办事机构查询-吉林-长春市
长春港澳通行证在长春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
办事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河街6888号
咨询电话:0431-88907327
办事时间:夏季:9:00-12:00,13:30-17:30;冬季9:00-12:00,13:00-17:00
扩展资料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3、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4、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5、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6、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长春市网上办事大厅-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旅游签注
参考资料来源: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申请及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