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劳动局电话: 0575-12333。
绍兴市劳动局现名为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绍兴市镜湖新区曲屯路368号(溢香街1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
地图详情:
机构职能:
(一)贯彻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本市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促进就业的政策和措施,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拟订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享受社会保险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负责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等政策。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专业技术职称工作。
(七)负责本市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公务员管理的各项单项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按分工承担市政府部门的督查考核和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及市政府授权管理的科级干部的任免工作。
(八)负责制定本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与服务,负责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驻市部队军官随军家属的安置工作。
(九)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承办上级机关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链接:http://baike.baidu.com/view/8931634.htm。
根据区政府统一安排,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分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将集体搬迁至新大楼办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搬迁原址:
1、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管理科、人才开发科、工资福利科(区行政中心A楼二楼)。
2、计划财务和社保基金监督科、社会保险科、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关系科、区劳动保障投诉咨询服务中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山阴路151号)。
3、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培训指导中心(华联国际商贸城4楼)。
4、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山阴路200号阳光绿园内)。
5、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鉴湖路129号鉴湖大院内)。
二、搬迁新址:兴越路1718号(原绍兴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众可选择66、88、619、807、快速公交1号线等公交线路在原县行政审批中心站下车。
三、注意事项:2014年4月28日、29日搬迁期间,将停止办理相关业务,2014年5月4日开始在新办公场所办理相关业务。搬迁后,业务办理事项、办公电话不变,具体业务公众可拨打人力社保咨询服务热线12333,或登录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xxhrss.gov.cn:8080/咨询办理。
请大家相互转告。因集体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