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以自己的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以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学籍档案或学生证、亲属户籍资料等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各人的各地的实际情况可能略有不同,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所以还是以你们当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回复为准!
居住证去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申领人领取居住证需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居住证。
居住证主要意义:
1.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一字之差体现出城市管理的重大进步。由简单的准入登记,到主动的服务流动人口。
2.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属地管理后,将增加居住证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两大功能,从而使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从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务的转变。
3.同时“居住证”一定意义上是对“暂住证”替代,深圳的“居住证”分为两个内容:一为“临时居住证”,二为“居住证”。他们分别对应的是一定的经济政治层级的外来人口,所以“居住证”内含一定的当地的政策导引作用。
主要功能:
居住证采用CPU芯片IC卡,各地可拓展居住证的以下社会服务功能:
1.金融服务。可以绑定银行账户,利用居住证查询账户余额以及省内外银行间汇款、支付业务。
2.公交服务。可以“刷证”乘坐贴有居住证服务标识的公交车辆。
3.电子政务。通过自助申报平台,在申领居住证以及申请居住证项目变更、续期等功能的自我实现。
4.小额消费。通过加载电子钱包功能,居住证可以在商户POS终端上进行小额消费。
5.电信充值服务。可绑定移动、网通、电信号码,并对该号码随时进行充值,可以自动获得消费积分。
6.公共服务。持证人可以预订地铁、火车以及飞机航班票务。
7.门禁应用。通过加载门禁功能,可以有效识别小区居住人口。居住期满,自动阻断持证人在小区的出入。
8.企业一证通。企业或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利用居住证对员工进行考勤登记、出入识别以及内部消费等。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一、在东莞东城首次办理《广东省居住证》需要准备的资料有:
1、身份证;
2、居住证明:
(1)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可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2)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请办理的,申请人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以连续就读为由申请办理的,申请人需提供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3、居住证照片回执。
二、居住证办理地址:携带齐资料后前往各镇街公安分局办证窗口或各警务区或派出所。
三、办理流程:申请人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警务区填写《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警务区工作人员当场审核办证人提交的材料,打印受理回执。
扩展资料:
办理业务需要提供居住证的几种情形:
1、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2、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3、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4、申请校车驾驶资格 ;
5、异地增驾 ;
6、机动车注册登记;
7、机动车转移登记 ;
8、机动车转入除以上情形需提供居住证外,内地居民办理其他业务只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不再需要《居住证》。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首次办理《广东省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