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县属于上饶市,上饶市属于江西省。
上饶市辖信州区、广丰区、上饶县、玉山县、横峰县、弋阳县、铅山县、德兴市、婺源县、万年县、余干县、鄱阳县12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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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的建制沿革
公元前221年,秦分全国为36郡,境内设番县、余汗县,是为建立县级行政组织之始。东汉建安十五(210年)析豫章郡地设置鄱阳郡,始创境内郡级行政组织。
在漫长的历史变迁中,政区设置历经变动。古属扬州,春秋战国时期为吴越楚之地。秦设郡县制时主属九江郡(今玉山、铅山县部分属会稽郡,婺源县属鄣郡)。汉属豫章郡(玉山、铅山县归属同秦,婺源改属丹阳郡)。
三国吴至隋主属鄱阳郡(南朝陈曾改名吴州,隋开皇九年曾一度改名饶州)。唐时改郡为州,乾元元年(758)始设信州,其时市境主属饶、信两州(今婺源县部分属歙州,宋宣和三年歙州改为徽州)。宋时与唐朝同。元分属饶州路、信州路、徽州路及铅山州。
明清时主属饶州府、广信府(婺源属徽州府)。1914年主要属豫章、浔阳道,婺源属芜湖道。1932年分属江西省第四、六行政区(婺源属安徽省第十行政区,1934年8月划归江西省)。1935年分属江西省第五、六行政区(1947年婺源改属安徽省第七行政区)。
1949年5月分属赣东北行政区上饶、贵溪、鄱阳、乐平专区,9月赣东北行政区撤销,并上饶和贵溪专区为上饶专区,并鄱阳和乐平专区为浮梁专区,主属上饶、浮梁专区,1952年9月,上饶、浮梁两专区合并为上饶专区,1953年6月,景德镇划出上饶专区,升格为江西省直辖市。
1971年4月23日,上饶专区改称上饶地区。1983年7月,鹰潭划出上饶地区,改由省直接领导,并将贵溪、余江2县划鹰潭市管辖。同时,将乐平县划归景德镇市管辖。
2000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撤消上饶地区改设上饶市,原县级上饶市改为信州区。2015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消广丰县,设立上饶市广丰区,以原广丰县的行政区域为广丰区的行政区域
上饶是江西省下辖设区的地级市。上饶市位于江西省东北部。东联浙江、南挺福建、北接安徽,处于长三角经济区、海西经济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三区交汇处。有“上乘富饶、生态之都”、“八方通衢”和“豫章第一门户”之称。截至2020年6月,上饶市下辖3个市辖区、8个县、1个县级市。土地总面积22791平方千米,山地面积2342平方千米,丘陵区面积14436平方千米,平原区面积6013平方千米,分别占上饶市总面积的10.27%、63.34%和2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