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地铁是可以办理月票的,自2018年2月15日起,乘客在购买下个月的月票时,凭上月使用完剩余次数为零的月票(含50次,60次月票),可以在全线各车站的客服中心以100元/张的价格购买60次的月票卡。
宁波地铁第一条线路于2014年5月30日开通试运营,使宁波成为中国大陆地区第21个开通轨道交通线路的城市。截至2019年7月,宁波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共有3条,分别为1号线、2号线一期、3号线一期,均为地铁系统,里程总长为91千米,共设车站66座。
扩展资料:
《宁波地铁乘车守则》第三条 乘坐轨道交通的乘客须持有效车票(包括乘车卡)乘车,实行一人一票制。乘客应使用同一张车票(包括乘车卡)进、出闸机,同一张车票(包括乘车卡)不可多人同时使用,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持单程票乘车,应在购票车站上车,限乘单程一次,当日运营时间内进站有效,出站时车票由出站闸机收回;
(二)持乘车卡乘车,出站刷卡时,车费由出站闸机自动扣除;
(三)乘客持票通过闸机进入付费区后,应在2小时内通过闸机出付费区,超过上述时限为超时乘车,按轨道交通网络单程最高票价补交票款,但因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原因导致的超时除外;
(四)乘客无票、持无效车票、冒用他人证件乘车,应当按轨道交通网络单程最高票价补交票款,并加收五倍票款;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其中,冒用他人证件乘车的,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告知有关发证机关;
(五)乘客超程的,应当按轨道交通网络单程最高票价补交票款,如乘客恶意超程的,则另行加收五倍票款;
(六)乘客使用伪造证件乘车,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直接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并按轨道交通网络单程最高票价补交票款,加收五倍票款;
(七)乘客有无票、持无效车票、冒用他人证件或者使用伪造证件乘车等行为的,有关处理信息纳入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八)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的,应当购票;
(九)盲人、残疾军人、因公致残警察、离休干部等按照国家、省、市规定可以免费或者优惠乘车的乘客,应当凭有效证件办理乘车卡后刷卡乘车。上述人员在乘车过程中应配合轨道交通工作人员检查,出示有效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宁波北仑区政府——轨道交通月票用完不要扔 凭票购买下月月票多坐10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宁波地铁
宁波地铁年票可以在宁波地铁官网上购买,也可以在宁波地铁服务中心窗口购买。宁波地铁官网:http://www.nbmetro.com/ 宁波地铁服务中心:宁波市海曙区宁波地铁服务中心(宁波市海曙区海曙路288号)。